西門町的這位苦主 和呂大律師的論點 是不是有異曲同工知處?!
中華民國是不是這樣的人太多了?!
不能好好的學學香港的雨傘們嗎?!
港傘們會衝進行政院搞破壞嗎?!遇到警察會跑給追嗎?!
※ 引述《paperbattle (?)》之銘言:
: 各位溫拿 E奶 30cm 蘿莉 雙馬尾
: 大家安安 大家好 打給後 台咖後
: 根據 中華民國 警察職權行使法
: 第 4 條
: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
: 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 如果警察沒有穿著制服 "或" 出示證件表示身分
: 人民有權力拒絕
: 可是今天你走的地方不是中華民國 而是大明王朝
: 根本不適用中華民國的法律
: 皇帝騎神豬出巡 沒有跪下膜拜
: 還大搖大擺地走在路上 應是死罪
: 今晚還能活著回家 表示你祖上積德
: 洗個澡 好好地睡一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