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管委會意圖使人無法獲得開放空間資訊

作者: jhc0723 (Embeded Funny)   2014-12-27 15:22:30
自己的容積自己用
http://goo.gl/N0GsgF
史上最惡劣,沒有之一!
不論該爭議區塊是否為開放空間,東方富域管委會都沒有權力意圖使人
無法獲得開放空間資訊!
貼上的公告是
公告全文: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前段規定:
「二、更新後提供社區用之公益設施,該公益設施之樓地板面積不予計算容積。
」該區不列入獎勵容積率及容積率範圍,屬社區開放空間範圍內,
非屬對外開放空間。特與公告。闖入社區範圍內,
將依刑法第306條:「無挌侵入他人住宅罪」現行犯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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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起來 不給你看 萬一走太進去 會被告 XDDD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3-12-27 15:22:00
怎麼辦 我有點怕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4-12-27 15:23:00
又來嚇人惹
作者: babyjesson   2014-12-27 15:24:00
完蛋了!我沒地方去了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12-27 15:24:00
你是上次進去吃便當那個人嗎?
作者: yaya (喔耶比)   2014-12-27 15:25:00
大夥進攻啦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4-12-27 15:25:00
開嘲諷嗎
作者: fourkg (買遠雄宅的官都該查)   2014-12-27 15:25:00
1999 新北市政府市政服務專線
作者: iWatch2 (有錢吃鮸沒錢免吃)   2014-12-27 15:26:00
聖誕PARTY開完跨年也開個吧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12-27 15:28:00
打預防針,這條不罰過失,以去公共空間不小心超線沒罪的以去公共空間的主觀認知,少幾個字 -.-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2-27 15:36:00
無故侵入是故意侵入或過失侵入命其退去不從才會有事所以你可以在黃線跳來跳去
作者: jhc0723 (Embeded Funny)   2014-12-27 15:37:00
我是跟鄉民一起進來臭熱鬧的~~只是往前站了幾步..
作者: ristart (invincible)   2014-12-27 15:42:00
公共空間還可以圍起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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