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手機壞了 12歲童竟結夥搶

作者: hlvj (琪琪方)   2015-01-15 12:43:15
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手機壞了 12歲童竟結夥搶
3.完整新聞內文:
受害人18歲 掰3人是同學
高市2名年僅12歲 小屁孩,只因自己的手機壞了,竟結夥騎單車,搶走18歲方姓正妹的手機,2個小屁孩落網,瞎掰和方女是同學,跟她鬧著玩,馬上
被打臉駁斥;家長痛罵為什麼要搶?2人這才意識到事態嚴重,在警局號啕大哭。
警方調查,吳姓、魏姓男童是小學六年級同學,前天2人共騎單車,行經鳳山區三商街,
見方姓正妹持三星S4手機,邊走邊講電話;吳童想起自己的HTC手機壞掉了,於是和魏童
商議後,臨時起意結夥搶手機,由魏童負責騎車,吳童在後座動手。
吳童從正妹手中搶走手機後,魏童就猛踩踏板飛車快閃,方女嚇哭並大喊「有人搶劫!」
路人見義勇為,快跑追車,吳童緊張,趕緊丟棄手機,2人鑽巷弄逃離現場。
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吳童上衣背面的英文字特徵,於案發地150公尺處,攔獲2人帶回偵
辦。
但2童謊話連篇,誆稱見前方有人搶劫,從後幫忙追車,警方出示監視器畫面,證明2人就
是搶匪,2人又誆稱與方女是同學,是跟她鬧著玩,才拿她的手機,方女強調根本不認識
他們,怒斥胡扯。
再買就有 父警局狂飆兒
警方通知2童的父母到場,家長驚訝地說「怎麼可能搶劫?」吳父見兒闖下大禍,火大對
他K頭,在警局開罵半小時,嗆「手機再買就有,為什麼要搶?」2童意識到代誌大條,號
啕大哭。
警方表示,2人互控對方教唆,臨時起意搶手機,搶完感到很後悔,才會把手機丟掉,警
訊後昨將2人依搶奪罪,函請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偵辦。
警方呼籲家長,平時要留意小孩在外行為,並提醒搶人東西是不對的,會觸犯刑法搶奪罪
,會被抓去關失去自由。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47578
5.備註:
記者也懂小屁孩?
還好這家長沒說都是別人的錯
作者: LeftCorner (僕は臭肥宅です。)   2014-01-15 12:43:00
白痴
作者: Skeleton7 (空無之境)   2014-01-15 12:43:00
方姓正妹
作者: estupid (For What)   2015-01-15 12:44:00
HTC壞掉了搶三星
作者: kawazakiz2 (輪蛇)   2015-01-15 12:44:00
有多正
作者: rayba (rayba)   2015-01-15 12:44:00
這種不重判 明天就結夥強姦 後天姦完就殺人棄屍惹
作者: a3831038 (哭哭傑)   2015-01-15 12:44:00
一定不正
作者: apa9394 (委員長老虎)   2015-01-15 12:44:00
臉型正 也可以
作者: truffaut (Bon Vivant)   2015-01-15 12:45:00
鳳山凱明學弟妹
作者: leemiyinghao (貓李)   2015-01-15 12:45:00
圖勒
作者: Hambowbow (libror)   2015-01-15 12:45:00
12歲刑法又不罰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5-01-15 12:45:00
12歲以下不罰吧
作者: littlelaw (loser)   2015-01-15 12:45:00
現在的小孩到底是怎樣=_=
作者: chinhan1216 (下巴翰)   2015-01-15 12:45:00
很有前途 用搶的 就是快
作者: samuelcdf (溫泉龜)   2015-01-15 12:45:00
吱吱的日常. 1988猴畜牲
作者: xyzgod999 (ç‘žæ–¯)   2015-01-15 12:46:00
三星壞掉了搶__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5-01-15 12:47:00
聰明人
作者: ymcaboy (水城)   2015-01-15 12:47:00
台灣少年法應該廢除了
作者: MikageSayo (御影佐夜)   2015-01-15 12:49:00
12歲還會害怕到哭,要是再多做個幾次可能就會笑了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愛飛翔)   2015-01-15 12:50:00
高雄警察局長會被換嗎??畢竟打人就要換了XDDDD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15-01-15 12:51:00
小時候搶劫 長大就要殺人嚕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5-01-15 13:05:00
還好家長還明理 台灣難得一見 回去以後好好教訓吧
作者: keepwild (牛奶糖)   2015-01-15 13:22:00
無責任能力,頂多訓戒或保護管束
作者: ppttcc (ppttcc5566)   2015-01-15 13:29:00
高雄人不意外正港高雄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