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府爆離職潮 公僕:領導團隊不信任文官

作者: kkman321 (風與葉擦身而過)   2015-03-21 10:04:33
※ 引述《CraigKimbrel (少年強投金寶)》之銘言:
: 大家有看到原文嘛?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而且台北市有不少住外縣市的,一看到媒體就先放話誤導,搞得好像一堆員工A交通費
: 真想告訴市長,如果你認為台北人才很多,不見得需要住在外縣市的公務員服務
: 就乾脆一點,公開宣示住外縣市的人如果要調單位,一律不準擋調不就得了?
: (前提是那些臺北人考得上啦...)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 公職也是最近七八年 某個無能的傢伙把經濟搞慘 才變紅的
: 以前考進去的叫人才? 扣掉高考二等以上的 我呸
: 2. 外縣市的誰叫你當時地方特考不抱你家那邊的? 報個台北市幹嗎?
: 沒事拿交通費又天天靠邀上班很遠 是要告訴大家你很辛苦是吧?
: 地方特考就是讓你就近上班的啦 不然一般高普考 你也可以不撕台北市啊
: 現在只是被用民間的標準來辦公 就該該叫 不是過太爽是啥?
這篇在講什麼?
人家是說如果不想給交通費補助,就不要擋人調回家鄉服務
你在那邊說報名考試...
就算地特報名台北,綁約時間到了一樣能調
台北市政府就不要擋人調職嘛,讓那些時間到了想回家鄉的走,當然就可以不給交通費
還有啦,早期黑官漂白的很多,但是也不代表早期考的都很爛好嗎
明明台政北清交成的都有 就我接觸到的是這樣
早期就素質差異比較大
作者: rexlin (Some like it hot!!)   2015-03-21 10:06:00
其實年資到調不回家鄉,真的很多是在職主管不放人不然工作都這麼鳥~同樣薪資回家鄉cp值高到不行在天龍國當魯蛇回家鄉瞬間升級成溫拿
作者: skyringcha   2015-03-21 10:09:00
在說啥阿 那全台灣借調介聘不成功的都要發交通費了嗎?林森北路酒店妹的台大比例搞不好還比較高,這我也會說
作者: plice (咖啡館之歌)   2015-03-21 10:12:00
說的明明是請調被擋才不成功,看不懂?
作者: s72005ming (QQ)   2015-03-21 10:12:00
公務員薪水又差不多,不如回鄉當溫拿事少離家近,消費又比較低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5-03-21 10:25:00
愛考台北又要抱怨不好調 都給你爽就好了啊
作者: seiyafang (齊格飛)   2015-03-21 10:26:00
調職說調就調,超棒的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5-03-21 10:31:00
簡單一句話,不爽不要做公務員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5-03-21 10:32:00
你才邏輯有問題 申請不給你 也不給你調 怎樣不行嗎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5-03-21 10:34:00
勞基法也一堆規定啊?全部老闆有按照勞基法規定?
作者: skyringcha   2015-03-21 10:36:00
誰跟你民間了?只有台北市給好嗎?你連這都不知道阿!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5-03-21 10:36:00
勞工還都保勞保,結果都沒有按照勞基法規定啊?所以應該沒按照規定的人沒按規定做,結果現在怪勞工就是了?
作者: zzzzaaaa (1111)   2015-03-21 10:37:00
所以政府要帶頭不守法?
作者: skyringcha   2015-03-21 10:37:00
酒店台大很多是在回你素質問題妳在跳啥交通費阿?就這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5-03-21 10:38:00
你這神邏輯,有在民間工作過嗎?
作者: skyringcha   2015-03-21 10:38:00
種程度還想跟人家戰,程度差太多了先去練練好嗎?
作者: KuanA   2015-03-21 10:39:00
作者: zzzzaaaa (1111)   2015-03-21 10:39:00
反正現在想怎樣就怎樣?什麼法律 規定都不用守了?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5-03-21 10:40:00
簡單啦!不爽台北市的規定,麻煩你再展現一次你超強
作者: skyringcha   2015-03-21 10:40:00
連國文都看不懂阿?全台灣大多都是借調介聘都不行也沒
作者: skyringcha   2015-03-21 10:41:00
交通費的! 那個地方有你借調不成功我就要給你交通費活在平行時空?你還在跳民間?哈哈!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5-03-21 10:43:00
你完全忘記民間會不守法,就是因為政府帶頭不守法
作者: skyringcha   2015-03-21 10:44:00
都在講借調介聘這個詞了,你還在民間 哈哈!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5-03-21 10:46:00
是勞動部根本沒在守法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5-03-21 10:47:00
申請不一定給你過吧 你當審查權死了喔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5-03-21 10:48:00
你先說你是公務員還是民間勞工,不要在那邊戰半天,結果只是個尚未踏入職場的全職考生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5-03-21 10:49:00
給你考上是要服務台北市民 不是台北給你洗公務員資格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5-03-21 10:50:00
還有你不要以為想調就可以調,也要你想調過去的單位有缺,否則也無法過去!不好意思,我不是全職考生,目前在中興工程顧問公司服務,謝謝你考慮完了沒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5-03-21 10:51:00
公務員被人瞧不起就是這種自私心態啊
作者: a76i (J. Wu)   2015-03-21 10:51:00
你講的跟原Po講的衝突嗎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5-03-21 10:52:00
有規定就可以申請沒錯,可是不一定要給你申請通過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5-03-21 10:52:00
沒有不給你申請啊 只是不給你過啊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5-03-21 10:53:00
還在跳針不給申請 你就申請啊 不給你過而已啊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5-03-21 10:54:00
勞基法也有規定員工特休離職前沒有休完,也可以換薪水,也可以申請啊!但是有多少人是沒有申請到的?因為有真正需要交通費補助申請需求的人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5-03-21 10:56:00
本來就該刪了 我支持啊 你這麼正義想必也支持吧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5-03-21 10:56:00
不刪除規定是為了真正有需求的人,然後會被羞辱的是那些明明沒有需求的人,卻猛申請的人你講到重點了,申請的人有問題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5-03-21 10:57:00
你申請就有義務給你過喔 那就不是申請制了啊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5-03-21 11:01:00
所以你被羞辱了?你申請沒過?你是屬於有問題的申請人?有問題的可能是他目前申請有問題,以後申請時是沒問題的,你一下就不給他申請列入黑名單,他們不會跟你跳嗎?你只要求要守法,那麻煩高考的公務員如你,克盡己責揪出那些不守法的民間企業喔!人家沒有問題然後申請交通費也有拿到錢的,都沒有出來講了,你外縣市的跟人家吃麵喊燙?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5-03-21 11:05:00
整個制度不合理被檢討就說被羞辱 怎樣羞辱?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5-03-21 11:05:00
那你應該去檢討媒體吧!對啊,那人家北市府的事情也不在你的權限範圍內,麻煩你看看就好囉!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5-03-21 11:06:00
社會輿論撻伐是制度不合理 怪市府不守法喔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5-03-21 11:07:00
若那些人覺得自己被羞辱,自然會像你一樣找管道發聲,不需要你我在這裏浪費口舌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5-03-21 11:08:00
一下控訴市府不合法 一下又怪輿論 邏輯在哪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5-03-21 11:09:00
他們有覺得自己被當成小偷?你的親戚朋友?對了,你剛才有個問題沒有回答耶!你待過民間企業嗎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5-03-21 11:10:00
本來整個制度就是走向刪除啊 是你沒看清楚啊市府有說申請的是小偷嗎 說的是輿論吧 怪市府?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5-03-21 11:11:00
請問你,以前待過民間企業?如果有的話,是什麼類型的企業呢?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5-03-21 11:15:00
翻譯一下:申請後市府不給過 害公務員被罵超不爽der你上面講`市府不合法` 你還說沒有 自己打的喔開始人身攻擊了喔 自己說過當沒說過`依法申請不給就是市府不合法` 你看一下你自己打的依法申請不給 也是依法行使職權不准 哪來不合法你到底把准駁權當什麼了 行政法學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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