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親是內科主治醫師,弟弟是實習醫師
而我大學和研究所都是就讀國立大學法律系
目前論文題目也和醫療法律相關
發這篇文沒有要戰的意思,兩邊學業和職業環境都接觸過
先回卦好了
原PO問的是『醫師修法律學分考律師』VS『律師考醫學系』
先提出我自己的看法
這樣犯了類比錯誤
我念法律系很講求邏輯正確
不同的事物不能互相比較
正確的類比方式應該是『醫師念法律系考律師』VS『律師念醫學系考醫師』
台灣現行制度對於法律專業人士的『資格』認定很寬鬆
以至於非正科班出身的業餘人士都可以靠修學分的方式取得律師國考資格
修法律學分班有多輕鬆? 不過夜間部MBA水準罷了
所以如果一個人頭腦聰明也夠努力
修完學分拼律師執照考試不困難
不用上什麼課也不需要實習去補習班衝個2-3年就可以
反觀律師如果要取得醫師執照
必須先回頭先拼高中學測和指考
再念6年醫學系和1年實習才能考醫師執照
哪位律師可以再浪費這7-8年的人生來搞這些?
所以才會出現一個假象
好像醫師轉律師很容易、律師轉醫師很困難
我們再來看看律師和醫師取得執照人數(以102年為例)
律師 第二試(10月) 總到考人數 2684人 總錄取人數 892人
醫師 第二試(2月+7月) 總到考人數 2834人 總錄取人數 1331人
各位可以看到律師錄取率和錄取人數都是少於醫師的
請不要再說律師比較好考這樣的事了
這只是不同制度造成的錯覺和假象
有人會問這樣的制度是好是壞?
個人認為是壞的
醫學系這樣嚴格的訓練過程有助於醫師素質提升
不會因為擅長考試或運氣好就過關
反觀法律系
很多半路出家的律師和司法官其實沒有多深厚的法學涵養
如果只是辦辦民事小案是看不出什麼毛病
如果用這些人來治國立法往往是一場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