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這些所謂的法學學者的論述
這件事到底跟隱私權有何關係
反對者:不可以在馬路上錄影那樣會侵犯隱私權
支持者:那現在四處都有的監視器行車紀錄器是否都侵犯了隱私權
反對者:那不一樣行車紀錄器又沒有定點一直錄影
支持者:那換成巡邏車錄影抄牌你同意嗎?
反對者:現在連新聞都知道要遮蔽車牌了,只要一直錄有錄到不相干的車牌就不行
支持者:那如果是確知有違規情事才打開螢幕抄牌呢??
WTF...
監視器到底是啥
不就是管理人員和執法者的另一雙眼睛嗎
到底啥原因一定要員警到場站崗才行
現在員警值勤還都得配備一台錄影機
插在路口拿來當攔車檢查的證據
錄影不能拿來舉發 又說警察眼睛看到的不算
那通通別開單就好了呀
使用錄影監視設備到底會不會侵犯隱私權這點
我們先從隱私權看起
隱私權是什麼
依釋字603號解釋,可分為「空間隱私」與「私密隱私」兩部分。所謂空間隱私,係指「
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所謂私密隱私,係指「保
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
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
很明顯的車牌不是個人資料
至於所謂的個人生活私密領域的侵擾在公共場合是很模糊的
更何況是我們現在所處的社會處處是監視器
你公司有沒有監視器?你學校有沒有監視器?搭電梯有沒有監視器?
提款有沒有監視器?走在路口有沒有監視器?去超商搭訕店員有沒有監視器?
甚至你騎車開車在路上你的後面前面左右都有監視器
那些人有誰徵詢過你的同意了??
沒有,一個也沒有
最多就是貼個告示"錄影中請微笑"
就這樣而已
你怎沒反對???
很簡單..因為你已經知道這些地方有監視器 你已經無所謂了
為什麼換成警察眼睛的延伸你就開始反彈了...
原因無他..
你害怕公權力 你害怕你有一天會不小心觸法被抓到證據確鑿
你害怕有一天你要挑戰公權力的時候 這些檔案變成舉報你的最有力證據
從頭到尾不是隱私權的問題
因為這問題早就不存在了
或者說這問題十幾年來根本沒人重視
一人一信請你的公司拆除監視器 避免侵害你的隱私權
一人一信請你的學校拆除監視器 避免侵害你的隱私權
一人一信請電梯大樓拆除所有的監視器 避免侵害你的隱私權
一人一信請政府拆除所有路口監視器 避免侵害你的隱私權
一人一信請銀行拆除所有ATM設置的監視器 避免侵害你的隱私權
一人一信請超商移除所有的監視器 避免侵害你的隱私權
一人一信請立委立法禁止使用行車紀錄器 避免侵害你的隱私權
因為你們這些人 我們大家 今天起突然覺醒
突然感覺到 不管是任何人都不能拿任何理由
強迫我們放棄隱私權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