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打定主意要用監視器 台大學者:法

作者: flybow (yyyyyyyy)   2015-04-29 16:25:41
※ 引述《nicolaschen2 (ii)》之銘言:
: ※ 引述《Aenyie (鍵盤小妹)》之銘言:
: : 問題其實沒有很複雜 不知道為什麼大家可以討論成這樣
: : 今天的問題很簡單 同樣沒有法律授權的事情還硬幹
: : 我們會不會因為身份不同 就給這些人不同的評價?
: : 當方仰寧無視憲法的時候 我們戲稱他是超越憲法的男人
: : 當蔡正元瞎掰車上有警察撞人是阻卻違法事由的時候
: : 我們戲稱他是超越刑法的男人
: : 柯P 這個號稱白色力量 拿到了80萬票的高人氣市長
: : 在不顧眾多專家學者的建議情況下
: : 堅持要違反行政法及憲法上比例原則的時候
: : 我們該說他是什麼??
: : 柯P vs 國民黨
: : 今晚你選哪一道??
: : 話說 選前不是都說市政可以拿來i-voting嗎?
: : 這件事情既然起爭議 乾脆來i-voting好了 呵呵
: 認為用監視器沒有侵犯隱私,是不是漏看了大法官說的定義?
:
作者: bobobola ( 波波小宇)   2015-04-29 16:26:00
台灣沒有隱私權的觀念
作者: cashliu (QQ)   2015-04-29 16:26:00
先幫補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5-04-29 16:26:00
當時有看過養顏的眼
作者: YMSH205 (^^)   2015-04-29 16:27:00
還有奇怪的XD
作者: JyouItsu (MaiGo)   2015-04-29 16:27:00
柯粉:我不要隱私不行嗎?
作者: MacOSX10   2015-04-29 16:28:00
英國監視器數量是英國google的幾十萬倍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5-04-29 16:28:00
監視器是把你的畫面公布在網路上了嗎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4-29 16:28:00
他只是拍一個定點 且必須有告示 你車開過去車震讓他拍這樣是有快感 還是他侵犯你隱私....
作者: frank997 (暈倒死酒吧)   2015-04-29 16:30:00
KMT搞警察國家都沒在怕了,監視器是在怕什麼?
作者: lalasnow (呆)   2015-04-29 16:30:00
歐洲人都是黨工柯粉快來喔
作者: Powertalk1 (翔)   2015-04-29 16:31:00
監視器全憑機械力拍攝 無經人為操作 未有人之主觀意見GOOGLE 完全不同好嗎?而且監視器內容不公開
作者: amovie ( )   2015-04-29 16:34:00
不要說台灣人不怕 法官都接受監視器的證據了如果不是柯文哲 台灣人還白癡被監視器內容被法官罰
作者: kkk85755 (煞气A老大)   2015-04-29 16:36:00
你拼錯字了
作者: amovie ( )   2015-04-29 16:36:00
幸好有柯文哲 許多恐龍法官用監視器開罰的判決 才出籠監視器當證據 並沒有都刑法台灣有闖平交道被罰 英國也有處罰違停 都利用監視器畫面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5-04-29 16:39:00
就算不開單.看你的監視器還是跟看韓劇一樣呀
作者: amovie ( )   2015-04-29 16:40:00
除非恐龍案例撤銷 不然柯文哲絕對能合法使用監視器抓違停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5-04-29 16:40:00
從您的論述很明顯的可以感覺出.您認為不開單就沒監視器只要一拿來開單,監視器就突然跑出來了
作者: amovie ( )   2015-04-29 16:41:00
也不用24小時看監視器 只要有人通報 警方再依監視器開單這才是減輕人力的做法 24小時監看又不是柯文哲說的合法使用方法又不是找不出來現在的確是 沒開罰 監視器就不存在 被開罰 監視器就冒出小二說的就是事實 雖然不是我的說法
作者: berryc (so)   2015-04-29 16:59:00
檢舉達人呢?? 這應該叫侵犯隱私達人吧不用罰到死嗎柯P這若不行,OK 那請拍照舉發的那些路人們一個個去死吧雙重標準最混帳了亂丟垃圾,違規停車....諸如此類都是執法人員可現場取締的照這邏輯通通都不行 以後不能接受照片當證據的舉發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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