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線違停,背後主因應是:民眾有臨時停車需求,但找不到停車位,所以冒險違規。
如果找的到車位,誰要違停?
[問卦]:為什麼台北市不採用差別費率來處理目前爭議?
台中高鐵7號出口附近,有設計一個好機制,平衡「候車亂停、以及短暫停車需求」:
停車場可免費停30分鐘,但超過30分鐘,收費則是兩倍計價,最高一天停下來差快3倍。
[解法說明]:
對應到台北市政府要降低違停的目標:
在熱點違規處,把現有車位20%,改畫成 VIP 尊榮貴賓車位,允許免費停15分鐘,
接下來每小時收500元。
1. 因為是VIP車位,用自動化監控來計費就合法,不會產生隱私權議題。
如果不用自動計費,可交給民間停車公司處理,並且採用分潤拆帳模式,
民間公司會很熱意積極的巡邏的。
2. 對於找不到車位的人,就可在這停車位等待一下,總有人持續
讓出位置,藉此,也可以舒緩民眾找不到車位的焦慮感。
3. 每小時價格、免費時間、停車位%數,可以跑模擬分析,或者上線直接測試3個月,
找大學交管系來監控,算出一個可以翻位率最高的數字。
翻位率最高,就可以讓該需要使用的駕駛都停到,也處理好事情,
也因此降低了違規找不到車位的動機。
解決問題應該以民眾需求為最大考量導向,民眾便利最大化,並平衡交通秩序的需求。
這樣沒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