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MPHIBIA (amphibia)
2015-05-14 18:25:23※ 引述《Jossi (Jossi)》之銘言:
: 6. 洩露個資很嚴重,沒做的事情,突然來個這麼一張,該如何區別跟保障自己?
: 解答:支付命令的申請與異議,法院完全不插手,也不過問雙方的理由真假,
: 就是簡單的yes或no而已。換言之,收到此類法律信件不暸解的話,查104直接
: 打去法院問最快,會有免費諮詢的服務員為您解答。
: 8. 若對方知道你人不在國內(出差一個月)又是一個人住,等回國發現時又該怎麼辦?
: 解答:法院公文有送達制度 (掛號簽收)。如果你出國又一個人住,表示公文
: 無人簽收,沒有「合法送達」的公文不會生效。但是如果有家人或大廈管理員
: 幫你簽收,公文就是合法送達,簽收人有沒有在期限之內轉告你這件事,是你
: 自己要擔負的責任,不是法院的責任。
: → s2678132: 臺灣永遠無法罰到人 05/14 18:05
: → s2678132: 問題出在救濟問題而不是前端送達好嗎? 05/14 18:06
: → s2678132: 你那叫因噎廢食,而不是解決問題 05/14 18:07
: → s2678132: 而且,明明受到法院公文置之不理是誰的問題? 05/14 18:07
: → s2678132: 這案例也不是管理員代收,也不是出國 05/14 18:08
: → s2678132: 收到法院公文打去問很難? 05/14 18:08
在詐騙不盛行的年代 收到法院公文打去問當然不難
問題是現在台灣 假警察 假檢查官一堆 就像狼來了的故事
以後要騙獨居老人的房子 每天寄個假的支付命令 連續寄個一、兩個月
一開始每封收到都打去法院問 或申請異議
等到收件人煩了不理會了之後 再來一份真的支付命令
要騙老人家連假結婚都不用了...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5-05-14 18:26:00這真的蠻多 還有裝作郵差騙蓋本票的 真鬼島家裡有老人家 支付命令收過 假郵差也遇過= = 馬的
作者:
fox999 (fox)
2015-05-14 18:29:00那乾脆不要拿簽名什麼的來當法律要件
作者: dferww55 2015-05-14 18:31:00
你這篇護航組的都不敢來回惹
作者:
chaoliu (眼睛快闔上)
2015-05-14 18:33:00詐騙集團8成也有在上PTT 反正他們整天沒事做就在想漏洞
護航組的邏輯就是:遇到程式有bug,護航組,阿你知道bug在那你不要去碰他你程式不就不會當了嗎?阿就算程式會當你不知道資料都要備份嗎,還怪程式有bug喔.神邏輯
作者:
fox999 (fox)
2015-05-14 18:38:00bug在哪連開機都不會的 就說電腦故障喔
作者: dferww55 2015-05-14 18:54:00
bug在沒申請異議的代價太高,高到真的沒欠錢也會被強制執行。而申請支付命令又太簡單,代價極低這篇po主用詐騙舉例,事實上乾脆全寄真支付命令也行連寄幾百封,只要漏掉一封沒異議,就會陷入極難補救的境地。
作者:
fox999 (fox)
2015-05-14 18:59:00給了異議 給了再審 不然還要啥法律爭訟的救濟途徑就那幾個
作者: dferww55 2015-05-14 19:00:00
應該要提高申請支付命令的代價,同時增加救濟手段
作者:
fox999 (fox)
2015-05-14 19:02:00他還可以繼續告侵權呀... 手段在那當然實務對再審見解的確嚴格 但那是最高法院的老問題
作者: dferww55 2015-05-14 19:03:00
一個極易造成嚴重錯誤結果的法律,你說沒bug誰聽得下去
作者:
fox999 (fox)
2015-05-14 19:03:00不單方是支付命令這個制度
作者: dferww55 2015-05-14 19:06:00
呈現出來的結果就是這樣,再審前不能暫緩強制執行?不能提高申請支付命令的代價或門檻?
作者:
fox999 (fox)
2015-05-14 19:08:00提再審當然可以聲請停止執行何況強執的停止是強執法的規定 不要張飛打岳飛在退一步言 你以為一進入執行程序 房子馬上變不見嗎?還要經過查封->拍賣->分配 其中光拍賣就夠久了
作者: dferww55 2015-05-14 19:14:00
房子被查封好像還好,有認識真欠錢被查封,還是住那住很很久。但如果是店面影響就很大了。立即就無法做生意,而那可能是所有收入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