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珣媽要告人 洪浩雲:停止爭端這

作者: realsiway (HuluHulu)   2015-05-28 09:27:44
天空獅你的鍵盤鑑定是有缺點的,
當我路過閃燈十字路口時,
第一個反應必定是頭偏左看左方來車再看右方來車,
除非是雙方道路極為狹窄或者是駕駛眼睛直視前方,
否則應當從這裡判斷看到車子開始計算反應時間比較正確,
從車過路口的時間來算會忽略了駕駛者習慣造成反應時間的降低,
第二本案是側撞,
撞擊的力道決大多數取決於珣媽,
獅大你只去計算有沒有撞到,
卻忽略了時速30跟時速50撞到的結果完全是不一樣的,
時速30跟50撞到路人致死的機率一個是5%一個是85%,
由此可知兩者威力相差多少,
怎麼能說珣珣的傷一半是中華電信造成的?
後續還有未使用安全座椅、乘坐前座及不當搖晃患者多個因素。
看到事件中新聞對中華電信攻擊,
實在是很感慨…
本該活在懊悔與痛苦中用自身的教訓提醒世人,
照顧珣珣一輩子的肇事者,
透過求償中華電信,
跟網軍筆戰成了珣珣的守護者
求償這種事也該是珣爸出來,
在怎樣也輪不到妳來…
因為妳是珣媽-(車禍肇事者)
作者: taimu (?)   2015-05-28 09:34:00
標題 還是要跟原來一樣 才找的到 你在回誰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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