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kuso ( B-Cat)》之銘言:
: 大家都知道民主就是人民做自己的主人
: 政府只是人民授權的公僕
: 如果從主僕的角度來看死刑,就會很有意思了
: 企業的董事會,不會賦予 CEO 開除董事的權力
: 蝙蝠俠不會賦予大管家阿福,將家庭成員逐出家門的權力
: 鋼鐵人不會賦予賈維斯刪改最高管理員的權限
: 蓄奴時代的美國白人,不會賦予黑奴殺自己家人的權力
: 那麼,為什麼身為國家主人的人民,應該賦予公僕政府生殺與奪人民自己生命的權力?
: 也許你會說,政府無法剝奪人民的選舉權阿(還有形同作廢的罷免權)
: 如果要精確點說,選舉權應該像是董事會決定任命誰為CEO
: 而不是 CEO 決定誰可以當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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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好了,法律系就是用這種「與現實犯罪者心理和危害無關」的角度再看這些
刑責的,或者該說以此為其中一個去建構出同情輕判垃圾的論述的角度。
所以一個傢伙該判什麼刑責,在他們的法學理論裡,根本不是那個傢伙心理多變態、
又幹了如何令人髮指的事情、該付出怎樣的代價 (他們認為不需付出代價,而是該被
教育和矯正,然後死人只是屍體一具,是物品,不具備人格)
請問法律系各種平行世界為思考依據的做法,如何管理人民?然後他們又偏愛用自己的
爛法律來管。
應該把他們全體從現有的位置上撤下,讓他們去學院裡面或宗教場所,宣揚他們的
「理念」就好了,免得他們來殘害現實世界。
: 當然死刑還有其他很複雜的面相,像是嚇阻犯罪,撫慰受害者,公正性、冤案問題...
: 則不再這個討論之內
: 以上提出來討論而已,也歡迎糾正
作者:
lukehong (有æ¤ä¸€èªª)
2015-05-30 10:55:00支持廢除法律
作者: pfory 2015-05-30 10:57:00
純粹是法律人的傲慢而已,
作者:
SpyJ (間諜J)
2015-05-30 10:57:00紅色明顯,我是信奉漢摩拉比法典!
作者: dferww55 2015-05-30 10:58:00
沒看到你論述他們的錯誤在哪? 以及應該怎樣才是正確的?
作者: dferww55 2015-05-30 10:59:00
另外你確定你回文的是法律人?
作者: nepenthes7 2015-05-30 11:00:00
討論啥法律 台灣就是有死刑故意不執行
作者:
kkuso ( B-Cat)
2015-05-30 11:00:00噗~我還真希望我寫了篇文章就變成法律人了
作者:
mattaus (向前轉動的巨輪)
2015-05-30 11:02:00鍵盤專家知道是憲法的問題而不是法律的問題嗎?
作者:
lukehong (有æ¤ä¸€èªª)
2015-05-30 11:03:00快點推新法律 支持你參選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壓)
2015-05-30 11:04:00鍵盤法律能當法律也蠻屌的
作者:
a3187as (ㄏㄏ)
2015-05-30 11:05:00你的想法通常會照就希特勒這種人
不去了解相關知識 就覺得人家沒救 不就是種傲慢嗎XD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05-30 11:05:00立法系統給了當權的法律人權力,他們卻為了自己放棄
憲法先砍掉重來,每次看到face搬已懸置的憲法就想吐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壓)
2015-05-30 11:06:00我覺得你的法律會造成更多冤獄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05-30 11:07:00冤獄要檢討的是死刑的用法 而不是死刑本身的存在
作者:
lukehong (有æ¤ä¸€èªª)
2015-05-30 11:07:00立法的是法律人? 你選的立委幾個法律系的
這就是明顯的偷換概念啊 不支持死刑跟 支持死刑犯不需處罰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論述既然重刑犯需要處罰 何來寬恕姑息之問題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壓)
2015-05-30 11:09:00支付命令就是一個例子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05-30 11:13:00現在的立法隨著社會更新 但執法的恐龍法律人拒絕進步但可惜法律不可能逐案立法,最終判決仍操控在法律人手上
作者: shoupon (小胖) 2015-05-30 11:55:00
有沒有不願學習的傲慢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