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個很紅很好看的港劇
叫做人海驕陽
主角是一個年輕有為的老師(林俊賢),
所以校花很喜歡他
壞學生追不到校花,就打暈她惡作劇,叫老師過去
結果正巧被其他人發現強姦了, 等老師到的時候, 百口莫辯
而壞學生的哥哥正好是警官(黃秋生), 要保護自己弟弟還有前途, 也拼命陷害老師
最後老師當然入獄了
然後他老婆氣到流產後, 跑到國外不回來了
老師的媽媽想為他平反,來不及也病死了
姊夫則是逼命想要分財產
外甥女也變問題少女
講那麼多, 當然不只是要說性侵犯也有可能誤判
而是
1.片中的主角出獄後, 即使沒帶電子腳鐐都到處被歧視了
所以文章中說的情景, 難道沒帶就不會發生?
就是要有懲罰效果, 才會讓人不敢作惡阿
2.但是不妥善設計的話,他們的家人甚至變成另外一堆社會問題
電子腳鐐不是只有綁犯人,家人都會被歧視
※ 引述《hachime (最惡教師)》之銘言:
: ※ 引述《leutk (下雨天)》之銘言:
: : 「那是人生最痛苦的階段」,王男犯了性侵案,假釋期間戴電子腳鐐10個月,他最怕彎腰
: : ,因為會露出左腳踝的電子腳踝,他自覺羞愧,他從不穿短褲,甚至把長褲加長5公分。
: : 李男談到電子腳鐐就會惱怒,他說,有時只到學校附近便利商店購物,監控系統就發出訊
: : 號,警察很快就趕來問一堆,讓他很困擾。
: : 劉男接受電子腳鐐監控6個月,期間常被家人數落,生活沒尊嚴,幾乎每週打電話給觀護
: : 人表達自殺念頭。
: 從這些犯人的自白就知道,帶電子腳銬這種違反人權的作法
: 根本無助於讓這些假釋犯重新回到社會,更可能是讓他們自我放棄再犯的推手
: "反正我回到社會還是要被唾棄當人渣,政府還幫我在腳上上了標籤"
: "想到就不爽,反正我都是人渣了,多幹兩件有差嗎? "
: 想到非常有可能成為犯人自我放棄的推手,就令人不寒而慄!
: 台灣在針對假釋性侵犯的人權非常不重視
: 政府只會操作群眾情緒,來踐踏這些犯人的人權,是一種落後野蠻的作法!
: 但是相對於台灣,美國人更是徹底踐踏性侵假釋犯及性侵前科犯的人權!
: 看看那精美的梅根法案(wiki):
: 《梅根法案》(英語:Megan's Law)是美國性犯罪者資訊公開法的俗稱,名稱來自一個
: 遭性侵害並被殺害的女童[1]。法案規定美國各州必須建立性罪犯和騷擾兒童罪犯的檔案
: ,並規定各州必須知會有性侵前科者入住的社區,將有性侵兒童前科者的個人資料公開在
: 網際網路上,供民眾查詢及事先採取保護措施[2]。
: 把這些人的個資赤裸裸的公布在網路上供人嘲笑歧視!根本野蠻!落後!嗜血!
: 根本無助於預防性侵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