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07日00:03
中國貴州一名小學校長,多次對6名學生以教做作業的理由,在教室、辦公室等場所進行猥褻、強姦,日前遭到法院以強姦罪、猥褻兒童罪名,宣判處以死刑。
據中國《鳳凰網》報導,中國貴州畢節市先進小學1名41歲小學校長楊大志,長期對6名幼女以教學為理由,在教室、辦公室等場所,對女童們進行強姦、猥褻等行為。遭到性侵的6名女童,年紀最大為13歲,最小僅為8歲。
被害的周姓女童向警方供稱,從2010年至2014年5月期間,她多次被楊大志以教做作業為由,留校進行猥褻和姦淫,事後給予小恩小惠,並威脅她不得對外張揚。經過鑑定,周姓女童處女膜確實有多處陳舊性創傷。
貴州中級法院日前對楊大志性侵6名女童一案做出宣判,並以強姦罪、猥褻兒童罪判處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書內還寫道,案發後楊大志妻子曾試圖用錢私了,當地官方還將案件稱為5.23刑事案件,以困難補助和醫療救助為由,給予家屬5至10萬人民幣(約25萬至50萬台幣)不等金額,並要求女童家屬簽承諾書封口。(隋昊志/綜合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international/20150707/642763/
評:台灣是否可加重一下性侵的刑責呢?雖然不判到死刑,但至少修法重一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