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學生問實習為何沒薪水?柯文哲冷回:沒

作者: d86249 (金羊)   2015-07-10 05:23:39
換個概念來說好了
有學籍叫做實習
沒學籍叫做試用
「規定新進員工的試用期是3個月,表現不佳者,繼續延長試用期
薪水則繼續以試用期的較低薪水派發。」
但是86年9月3日起,勞基法就沒有試用期了
你只要簽聘任合約就是正職人員,老實說現在說的試用期都是公司習慣
現在公司說的試用期都是在講磨合期,資方觀察你是否適任這份工作
這份工作有新人應徵,資方仍然需要花費時間去教導、讓他上手
像是7-11要教他結帳、認商品、補貨點貨
從頭教的確很累,但是資方不敢不請新人
有些行業很多人做到一個程度存到錢就跑了
像是設備工程師,不找新人,永遠找不到人
這類的工作你如果試用期不給薪,人會跑的越快
至於實習給不給薪,我認為是要給的
除了要交學費之外,其他不是都跟聘新人沒兩樣嗎?
作者: hyuchi0202 (被刺激到了)   2015-07-10 05:30:00
不是存到錢啦,是往薪水更高的地方跑
作者: tommy421 (tommy421)   2015-07-10 05:31:00
大家幹嘛不去找會給錢的實習 一直唉唉唉就有用嗎另外你們有簽約說實習完要做十年嗎 沒有啊 好好應徵當新人很難嗎
作者: Pep5iC05893 (結束)   2015-07-10 05:34:00
何不食肉糜?
作者: cc281399 (小B)   2015-07-10 05:37:00
不太一樣,因為實習完對方就離職了。
作者: ckai1983 ( )   2015-07-10 05:38:00
不一樣, 實習只有暑假兩個月剛教會, 就要走了. 還要我付薪水喔?
作者: cc281399 (小B)   2015-07-10 05:39:00
這會浪費時間教人
作者: ckai1983 ( )   2015-07-10 05:39:00
實習完全不等於應徵新工作的試用期.唉,現在人的邏輯好差
作者: dostey (Dos)   2015-07-10 05:44:00
強制立法,實習生給予8折正職薪,實習結束合則轉正職,不合退
作者: dogdudu (yi)   2015-07-10 05:45:00
兩個月產學合作的實習沒立法喔,但新鮮人一年實習有喔~22k
作者: cc281399 (小B)   2015-07-10 05:46:00
學生實習完要在讀書,當兵
作者: dogdudu (yi)   2015-07-10 05:46:00
但22k領完一年不知道有多少人轉正職領正值薪水就是了.
作者: enjoyurlife (好久不見)   2015-07-10 08:30:00
不支薪的實習,不會叫你加班,也不會讓你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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