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o1daner (總是買太多)》之銘言:
: 話說美國萬聖節的悲劇
: 加州幾個小孩去去鄰居老太太家討糖果
: 老太太半夜聽到有人敲門 問半天是誰 我不認識你
: 小孩子討糖果沒要到不離開 (喊著不給糖就搗蛋)
: 於是 老太太 拿起獵槍隔著門對外開槍了
: 一死......
: 法院最後判無罪 因為 小孩未經她人(老太太)入侵民宅(包含院子)
: 而老太太非蓄意殺人 算是自衛
: .................................................
: 去白宮看看 縱深之大 有人靠近想拍照就被驅離了
: 入侵建築物 私人的 開槍都無罪了
: 公家機關的 更不用說了
: 當然也許有不同案例
: 僅供參考
: 一堆自認去人家院子不會被殺的去就吧
: 就是有人以為自由就是我想怎樣就怎樣的
: 小心在國外 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 討糖果的案例沒找到 畢竟 不是台灣新聞 而且10幾年了
: 另一則參考看看
: http://tw.aboluowang.com/2011/0206/194934.html#sthash.LzkRdbVQ.dpbs
應該不可能是加州
http://guncarrier.com/wp-content/uploads/2015/04/display-6.jpg
(源自 http://goo.gl/KfFnxb )
看這張圖前幾項就知道了
加州的話你在反擊前有 "Duty of Retreat"
就是你必須要先嘗試逃跑但不成功
(記得在另一篇文章有看到說是你要先逃出你的房子)
無路可退之下才有可能開槍 而且看來民事刑事上並不能完全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