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mply5566 (純56)》之銘言:
: 我不支持洪蘭,但是覺得這次有點雞蛋挑骨頭
: 她的意思只是想借用天線的功用,如此讀者會比較了解這段話的意思
她的原文寫: 笛卡兒認為它是使心智能夠和肉體溝通的天線。
這種寫法,你不能硬凹說是借用天線來比喻
因為這段話是"笛卡兒認為"的,是笛卡兒個人的看法
陳述這段比喻的是笛卡兒本人
既然是笛卡兒的看法,理應用他那時代有的東西來做詮釋
不然就變成張飛打岳飛了
翻譯成 觸鬚.....其實不會妨礙我們去理解這段話
透過觸鬚,把心智和肉體連在一起溝通,這反而更有意境
照理講,譯者應該要先忠於原味,再去附註說明
譯成:笛卡兒認為他是使心智能夠和肉體溝通的觸鬚
然後引註說明:在原著當中,觸鬚的原文是甚麼?
觸鬚在這裡的意思類似現在的天線
可以接受和傳送溝通的訊息
這樣才算允當
比較不會有讓人挑毛病的空間
: 其實滿多書很常碰到類似情況
: ,譯者都會用現代人的詞彙去表達
: 當然碰到如此情況,譯者是有義務在內文標注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