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屁事件兩邊的主張是這樣
更生人一開始開啟認真模式
打算拿出憲法跟大法官解釋
來支持他說出放屁是他的自由
而且是屬於合法的範圍
而憲哥認為更生人沒禮貌也沒資格
說他在放屁且扯憲法幹什麼
旁邊的87則搬出刑法309條
認為更生人討個道歉
一個想認真辯
另外兩個只想吵架講一堆似是而非的
沒有講出他們能討到道歉的實質理由
關鍵點應該是憲哥脫口秀說的
到底屬不屬可受公評之事
說自己藝人就不受公評是殺小?
請問禮貌到底算殺小阿?
就算禮貌比言論自由重要
你他馬的脫口秀酸人諷刺人就可以
別人說你放屁就不行
憲哥曾是演藝圈大人物
當下你掌握了演藝圈資源,人脈
以及對演藝圈運作體系及媒體生態的了解
最有資格及最有能力改變演藝圈的是你
但你當時呢
仍一樣用戲謔調侃他人的方式主你的持
如今仍然用同樣的方式來脫口秀
你根本是媒體敗壞的共犯結構一員
還敢扯什麼網路藝人比我們紅
都是they的錯國家的錯名嘴的錯網友的錯
你他馬的雖然你是藝人
但你掌握話語權
但你在公眾場合談論公眾事務
就因為你談的內容就是可受公評之事
你才有權利在台上講發表你的言論
但別人當然也有權批評你的言論是放屁
扯自己素人?素你媽啦
好笑的是
你豬隊友提到刑法309條卻沒看第311條?
別人提憲法他居然提刑法想打人臉?
居然還有鄉民認為
憲哥屌打更生人?論述贏?更生人黑了?
仔細思考一下吧
更生人辯論不是強項
但憲哥根本自己已經拿屌屌打自己臉了
還跟個豬隊友
主持人講幾句演個一下再加點氣勢
你某些鄉民就覺得他贏了嗎?
有夠沈玉琳的
作者:
AWinker (文山大野菊)
2014-10-03 01:59:00不好意思 馮光遠是誰啊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5-10-03 02:00:00吳宗憲甚麼東西?
作者:
AWinker (文山大野菊)
2015-10-03 02:01:00對阿 憲哥又是誰
作者:
baruti ( ′-`)y-~)
2015-10-03 02:01:00台灣人對不起憲哥
作者: boyd1014 (David) 2015-10-03 02:02:00
有馮粉這種生物的掛嗎?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5-10-03 02:02:00跟台灣人對不起國民黨一樣吧
笑話,上節目就是為了問放屁的根據是什麼,結果馮卻說
作者:
kazaf5 2015-10-03 02:02:00喔
作者:
luoqr (.....)
2015-10-03 02:03:00下一位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10-03 02:03:00
說人放屁沒什麼不對 只要你拿得出證據
作者:
K2105158 (勇者あああああ)
2015-10-03 02:03:00先幫你補個血吧
作者:
luoqr (.....)
2015-10-03 02:04:00搬憲法來辯放屁 不要說吳想笑 我也想笑啊...
作者:
loa123 (撕裂地中海)
2015-10-03 02:05:00掌權的是洨燕幫 關吳屁事憲法的高度XDDDDD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5-10-03 02:08:00再補
作者: dan999 2015-10-03 02:15:00
我倒覺得拿憲法辯證蠻合理的啊,不然怎麼開場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見)
2015-10-03 02:17:00在脫口秀開法庭模式 真的是白目...
作者: dan999 2015-10-03 02:17:00
政論節目辯駁方式不都拿法源依據,只能說馮口才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