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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一女打扮中性 竟遭性霸凌
4學長姊集體羞辱 「妳這個變態 怪胎」
蘋果日報http://tinyurl.com/q3w4nsl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國一女生,因打扮中性像男孩,在校常遭學長姊羞辱是「變態、怪胎」,本月
初放學途中又被學長姊逼進暗巷,對其辱罵、潑飲料,學長甚至用手指猥褻其下體,國一
女嚇得大哭,學長才作罷,家長事後報警,學長姊竟辯稱:「開玩笑而已!」
警方日前已將該案函送少年法庭,校方也召開性平會處理
遭學長姊欺負的國一女學生(13歲),
小時候父母離異,母親再嫁,她跟著母親、繼父及弟弟同住。
個性內向從小獨立
國一女留著一頭短髮、打扮中性,乍看像個男孩,個性卻內向文靜。其母說,女兒從小獨
立,很少讓父母操心,卻因中性穿著遭學長霸凌。
警方表示,本月初該校3男1女的學長姊在路旁抽菸,見國一女經過,將她逼進暗巷,學長
先辱罵:「妳這個變態!」然後拿飲料潑她,其他人在旁嘲笑:「妳是怪胎、人妖」,國
一女啜泣哀求:「不要這樣」,但四人不理會,另一名學長甚至用手指猥褻其下體,國一
女崩潰大哭,學長才罷手。
國一女當天沒去補習班,而是直接返家清洗髒衣服,並哭著到陽台曬衣,母親見女兒神情
怪異,追問才知女兒遭霸凌,當晚就到警局報案,國一女哭訴,學長多次羞辱她,她都默
默隱忍,未料這群人變本加厲。
警方事後約談4學長姊,僅一人坦承猥褻和潑飲料,其餘皆否認,甚至辯稱:「開玩笑而
已!」警訊後依妨害自由、強制猥褻罪嫌函送少年法庭。
家屬可提民事賠償
律師粘舜權表示,兩罪可各處5年有期徒刑,因涉案者未成年,可能責付管束,被害者家
屬另可提出民事侵權賠償。
新北市教育局昨表示,校方已通報該案,也召開性平會,最快10月底有結果,若調查屬實
,涉犯學生將移送懲戒。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指,青春期的學生對性別、外形已有既
定想法,同學若與一般認知的樣貌不同,可能會產生排斥現象,師長應教導學生尊重每個
人的身體自主權與選擇權,不該嘲笑或霸凌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