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ooo (法性本寂隨緣轉)》之銘言:
: 臺灣沒有開放槍枝
: 帶個刀保護自己
: 錯了嗎?
: 臺灣的法律很奇怪
: 狗可以在路上亂逛
: 人卻無法帶刀防身
: 這樣遇到狗不就等於送死?
: 如果人人都能帶刀
: 萬一遇到鄭劫這種亂殺人的
: 也可以有武器抵抗
隨身帶刀有沒有違法?
要看你帶的種類和用途
首先是種類的部分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第三項
刀械:指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 (鐵) 鞭、扁鑽、
匕首 (各如附圖例式) 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查禁,非
供正當使用具有殺傷力之刀械。
註: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公告查禁的刀械還有各類型標刀、非農用
掃刀、綱筆刀、十字弓和蛇刀
還很貼心的附了圖給你看http://glrs.moi.gov.tw/inc/GetFile.ashx?FileId=1253
未經許可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持有上面的刀械都是違法的
相關刑責請參考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沒錯~你沒看錯 藍波刀、西瓜刀、開山刀甚至流星錘血滴子折凳都不在此列
所以也成了現今飆仔的專武(流星錘?) 被警察攔下也奈何不了你
為什麼有些刀械被查禁有些不用呢?
當初立法者考量的是刀械的主要用途
西瓜刀主要是為了切水果、開山刀是爬山除雜草
流星錘...大概立法的自己也沒看過吧
至於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等幾乎都是為械鬥而生
自然成為被查禁的刀械
至於攜帶一般刀械可能違反的是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第一項
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
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法條中加了「無正當理由」 ...別傻了~當然是法官認定
但是你將刀械收好在包包 在不被發現的情況下 應該是不會有問題的
希望有解答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