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檢舉土地蓋工廠沒用的八卦?

作者: shutout5566 (5566給我閉嘴!!打個電話 )   2016-03-13 11:18:16
小弟從去年就一直檢舉高雄市某地方農地蓋工廠
開罰一次之後(罰六萬,最低金額)就一直沒有下文
之後重複檢舉都一直回覆我
復查本案業經都市發展局104年12月4日高市都發開字第OOO號函及高市都發開字
第OOO號依都市計畫法裁罰在案。
我分別在105年01月、02月、03月檢舉一直有在持續營業
都只回覆我去年有開罰了
所以罰一次最低額6萬元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合法化了嗎?
我打電話給高雄市都市開發局承辦人詢問為什麼只有罰緩,
沒有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
他竟然回我高雄市的做法都是以罰緩為主,所以法條寫假的嗎?
請問我該去哪裡檢舉?我一直用1999檢舉,每次都回覆我一樣的答案
我打電話之後有跟我說會擇期再辦理會勘,檢舉成這樣才要再擇期
如果沒有一直檢舉就等於沒事了,這種效率真的吐血
平民就是該死
檢附法條
第 79 條
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或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
,違反本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 (市) (局) 政府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
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
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
、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
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
其費用由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
前項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依第八十一條劃定地區範圍實施禁建地區,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第 80 條
不遵前條規定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除應依法予以行政強
制執行外,並得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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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udou5566 (tudou5566)   2015-03-13 11:18:00
你要找檢舉王 他專業的
作者: ECZEMA (加油!)   2016-03-13 11:19:00
跟監察院講啊~ 監委超愛查高雄市政府失職的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16-03-13 11:19:00
報蘋果啊,或者爆尿公社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6-03-13 11:19:00
不意外
作者: 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   2016-03-13 11:19:00
你後台有他大嗎
作者: huckebein12 (翼の折れた天使)   2016-03-13 11:19:00
不意外 就這樣了
作者: lolic (lolic)   2016-03-13 11:19:00
幸福都市你敢嘴
作者: drigo   2016-03-13 11:20:00
你應該向柯P檢舉...(誤
作者: industrialld   2016-03-13 11:20:00
這查下去大概就變消波塊了,誰敢動
作者: kiergh (小香)   2016-03-13 11:21:00
有用啊 你的資料會外洩 然後永無寧日
作者: sssharker (skarker)   2016-03-13 11:21:00
鬼島 意外?
作者: gca00631 (囧)   2016-03-13 11:21:00
如沒造成污染大概沒辦法再對它做啥吧?農地蓋工廠太多了
作者: stewartqq (涼a)   2016-03-13 11:21:00
記者快來
作者: davidale   2016-03-13 11:22:00
幫忙高調一下
作者: este1a (曾幾何時臭機八)   2016-03-13 11:22:00
這是陳菊在行的地方
作者: jansan (阿呆喵)   2016-03-13 11:24:00
高調
作者: suntw (主序星)   2016-03-13 11:24:00
臺灣很多這樣,尤其是彰化,政府都不管制
作者: gca00631 (囧)   2016-03-13 11:25:00
真的有污染證據可以去找環保局,沒用就跨縣市報案
作者: TAIPEI2010 (光輝道路)   2016-03-13 11:25:00
蔡英文來也沒用啦,新聞有報http://goo.gl/Hphj6D
作者: dostey (Dos)   2016-03-13 11:26:00
打給張院長!塊歐520前..彰化應該是全台農地蓋工廠最誇張的
作者: roxcido   2016-03-13 11:26:00
假日副本 …打電話去
作者: chen22 (chen)   2016-03-13 11:27:00
就政府允許呀,會讓你檢舉有效的,是政府不想留的東西琺瑯又沒規定行政裁罰的間距,可以兩年罰一次
作者: huckebein12 (翼の折れた天使)   2016-03-13 11:28:00
這種的老早就已經跟政府打點好了 除非你有本事鬧大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6-03-13 11:29:00
爆料公社
作者: kps1247 (我的妹妹才沒有那麼少)   2016-03-13 11:31:00
最討厭這種工廠了
作者: zxzzzzzzzzzz (小拓)   2016-03-13 11:33:00
通常只會一直罰錢
作者: a396216 (simon)   2016-03-13 11:33:00
可以告承辦人員瀆職
作者: chris1 (小刀)   2016-03-13 11:35:00
真的要靠網路的力量動員大家一次拆光光 不拆什麼局長部長
作者: Tuscany (台灣中國 一邊一國)   2016-03-13 11:35:00
這種應該隨報即拆吧
作者: libraghost (無腦熱血控)   2016-03-13 11:37:00
原po還是小心一點吧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3-13 11:42:00
政府不想留的會聲稱有人檢舉,反之
作者: mij (L`Arc~en~Ciel)   2016-03-13 11:45:00
靠網路靠媒體
作者: ayann718 (如果愛)   2016-03-13 11:51:00
桃園也超多的
作者: iamsosorry   2016-03-13 11:51:00
全台灣農地蓋工廠的一堆,拆完台灣中小企業倒滿地
作者: thomaschion (老湯)   2016-03-13 11:52:00
找煎茶院檢舉公務員
作者: cbstgb (你逆)   2016-03-13 11:53:00
檢舉承辦人員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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