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x999 (fox)》之銘言:
: 推 kutkin: 金管會證期局局長吳裕群指出,浩鼎案中,翁郁琇並非內部人 04/01 09:34
: → kutkin: 但翁啟惠是內部人 電話又是翁啟惠打的 04/01 09:35
: → kutkin: 你說翁啟惠能不能下莊 哈 04/01 09:35
法規要看完好嗎.....
第 157-1 條
下列各款之人,實際知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時,
在該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或公開後十八小時內,不得對該公司之上市或
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自行或以
他人名義買入或賣出:
一、該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受
指定代表行使職務之自然人。
二、持有該公司之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
三、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消息之人。
四、喪失前三款身分後,未滿六個月者。
五、從前四款所列之人獲悉消息之人。
前項各款所定之人,實際知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支付本息能力之
消息時,在該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或公開後十八小時內,不得對該公司
之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非股權性質之公司債,自行或以他人名
義賣出。
違反第一項或前項規定者,對於當日善意從事相反買賣之人買入或賣出該
證券之價格,與消息公開後十個營業日收盤平均價格之差額,負損害賠償
責任;其情節重大者,法院得依善意從事相反買賣之人之請求,將賠償額
提高至三倍;其情節輕微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
第一項第五款之人,對於前項損害賠償,應與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提供
消息之人,負連帶賠償責任。但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提供消息之人有正
當理由相信消息已公開者,不負賠償責任。
第一項所稱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指涉及公司之財務、業務或該
證券之市場供求、公開收購,其具體內容對其股票價格有重大影響,或對
正當投資人之投資決定有重要影響之消息;其範圍及公開方式等相關事項
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項所定有重大影響其支付本息能力之消息,其範圍及公開方式等相關
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三項規定,於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準用之;其於身
分喪失後未滿六個月者,亦同。第二十條第四項規定,於第三項從事相反
買賣之人準用之。
: 發布/函頒日期: 民國 102 年 04 月 19 日
: 發文字號: 金館證交字第1020013003號
: 一、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已發
: 行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以下簡稱內部人),依證券交易法第二
: 十二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向特定人轉讓所屬公司發行之私募股票
: 時,其受讓特定人之條件規定如下:
: 發布/函頒日期: 民國 102 年 01 月 07 日
: 發文字號: 金管證交字第1010058366號
: 二、公開發行公司之董事、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
: 股東(以下簡稱內部人),取得公開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依
: 下列規定辦理申報
: 發布/函頒日期: 民國 94 年 02 月 05 日
: 發文字號: 金管證三字第0940000566號
: 一、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
: 分之十之股東 (以下簡稱內部人) ,因證券承銷商辦理公司股票初次
: 上市或上櫃之過額配售而轉讓或取得所屬公司股份時,應依下列規定
: 辦理股權申報
: 這位姓吳的 好奇怪
: 我貼的全都是金管會證期局自己對內部人的定義
: 一切一切到了今年
: 碰到翁案 全都轉彎
: 翁既不是大股東 董事 監察人 經理人
: 更不是浩鼎的員工
: 卻被一個金管會證期局局長 打成內部人??
: 太強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