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辦消防員遊行後遭免職 行政法院判徐國堯

作者: nnz938 (阿祥)   2016-07-29 11:48:45
※ 引述《Roy3567 (路邊的大白)》之銘言:
: 有人想知道徐員被記過及申訴的理由為何,最新的行政法院的判決還沒上網,
: 不過公務員保訓會在104年2月10日做成的保障事件決定書還算寫得挺清楚的,
: 但內文很長,約略整理一下這些懲戒理由:
: (一)未經機關許可,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團體(註:消權會)職務
: (二)違反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禁止錄音之規定
: (三)誣控濫告長官浮報加班費
: (四)溢領超勤加班費申領時數
: (五)違反兼任他項業務(註:義務幫民眾諮詢勞資爭議)之規定
: 保障事件決定書全文如連結,至於這些懲戒理由是否公允,看倌就自行斟酌囉
: https://web13.csptc.gov.tw/SearchContent.aspx?IN_ID=31948
感謝提供決定書,小弟看了之後整理一下,也提出一些疑問就教於各位。
第二點: 違反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禁止錄音之規定
之所以會有此案是因為高市消防局在103年4月23日接獲檢舉,裡面有檢舉光碟,光碟
附上錄音檔,徐員雖然否認錄音,但是消防局與保訓會都認定是他錄的,而且
"又因保管不力,使該錄音檔案外流,遭人檢舉,足以引起外界對該局未能嚴守考績委員會
會議過程應秘密之負面觀感,自已影響機關形象"
假設真的是徐員錄的,也就是說有人去找出他的錄音檔,並且匿名提出檢舉,
除了違法之外還被認定是保管不力。
記過兩次
第三點: 誣控濫告長官浮報加班費
高市消防局103年5月15日又接獲檢舉,一樣附上光碟與錄音檔,裏頭是徐員去廉政署
檢舉長官浮報加班費的錄音檔。
錄音檔內容大概就是有人寫信給徐員,說很多長官浮報加班費,徐員就以此跑去跟廉
政署檢舉,廉政署說你為什麼不跟政風檢舉,徐員說他們都是一掛的。然後廉政署就
把案子交給政風調查,政風調查後說查無不法。
兩年後有人不知道為什麼找出這個錄音檔,就拿去檢舉徐員,說他沒證據就誣告長官。
記過兩次。
第四點: 溢領超勤加班費申領時數
高雄市規定「超勤時數依勤務輪值表排定計算,每日得報支七小時;……次日上午八時
至九時勤教得再報支一小時。……」
高雄市消防員做一休一,在裡面待24小時,每天只能報七小時加班,多的都是送給國家,
如果早上有出席勤教可以再多報一小時。
徐員被認定某天沒出席勤教,但是卻多報了一小時加班。
徐員說我那一小時是疏忽,但是我整個月份工作時數加起來一定超過那金額。
消防局說徐員102年10月份僅可報支66小時之超勤時數,依每小時金額新臺幣257元計算,
應發金額16,962元,而徐員那個月實領超勤加班費上限17,000元,多領了38塊。
申誡一次
後面有些委員有不同意見,其中主要在討論第三點,徐員向廉政署檢舉算不算誣告,
裡面有一些徐員跟廉政署的對話,摘錄一下:
廉政官詢問:其有無先至高市消防局政風室檢舉?
徐員:「沒有,我們局的政風也有問題,因為我上次去那裡報一個案子,結果文都還沒
送出去,我們大隊長就知道了,那就代表我們政風也是有走漏消息給我們大隊長」
徐員:如果查都沒有,因(應)該我也不會有事吧?」
廉政官:不會阿(啊),因為你是匿名檢舉嘛,他們也不知道你是誰阿(啊),我會特別註
明說不能洩漏你身分這樣子。」
徐員:會不會說我們來這裡告發這樣變誣告(?)」
廉政官:不會啦,你不能算誣告,我們就是把事情講清楚這樣而以阿(已啊。
結果
廉政署轉請政風調查,查無不法,兩年後徐員成立誣告,記過兩次。
作者: eateate04 (爽死啦)   2016-07-29 11:51:00
公務體系爛不是沒有原因滴
作者: yangch (秋天別來)   2016-07-29 11:54:00
整個體系要搞死一個人時,甚麼毛都可以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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