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如題
法官他的判決是會train個幾年再出來判
還是一開始經驗沒有然後online trainning
那如果這樣幹嘛不用電腦
媽的法官也是人
總會受情緒或誘惑影響判決阿
而且法官應該不是對案情最了解的吧
例如警察可以透過吃糖醋白菖找到嫌犯
有沒有法官判決依據到底是什麼
ps為警察祈福
幹今天我很生氣
生氣的不只這交保判決
是生氣我們沒有能力保護
維護社會秩序的警察
作者:
AWinker (文山大野菊)
2016-08-03 02:22:00判決依據紅包阿
作者:
ridecule (ridecule)
2016-08-03 02:22:00根據懶叫的長短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8-03 02:23:00缺點是人 優點也是人 這樣說你懂嗎
作者:
yuugen2 (馬英丸)
2016-08-03 02:23:00案例 自由心證 同理心 認真回你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08-03 02:23:00判交保很正確啊,你要用何理由羈押他?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6-08-03 02:24:00依據就是法律 但是法律又隨各學派解釋 結論 看人爽
作者:
rockido (123)
2016-08-03 02:25:00所以用電腦就不用判斷法律要件?就能達到你想要的結果?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8-03 02:25:00你大可以相信樓上那種似是而非的說法啦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6-08-03 02:25:00只要不超過法條的解釋太誇張 隨法官凹 他硬要很誇張你也沒轍
作者:
yuugen2 (馬英丸)
2016-08-03 02:25:00一般來說法官就是對案情最了解的人啊 不然怎麼判...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8-03 02:26:00但請問哪個領域沒爭議?何況是這種攸關人的事情y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6-08-03 02:27:00權力在這些人手上 所以說司法改革很重要不是沒原因
搞笑的是 都會說這裡是台灣 不是美國.歐洲國家 結果台灣找不到法條 就引用國外判例.法律
作者:
yk747win (APKAD)
2016-08-03 02:29:00奶子
作者:
rockido (123)
2016-08-03 02:30:00那鄉民不就更好笑 正當防衛就拿美帝的堡壘原則說嘴之前屋主房衛的案子不就如此 還不是胡亂引用外國法原則
作者: kevin31a2 (3等士官長 士兵督導長) 2016-08-03 02:33:00
後台吧
司法獨立下的自由心證!!!我是認真的!!除了法官自己犯罪 立委 人民 都不能動法官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6-08-03 02:35:00想不想而已,想壓什麼鬼理由都能掰
作者:
liliumeow (給我é®éšå°±è·Ÿä½ èµ°><)
2016-08-03 02:36:00就跟台電一樣 又有人開始帶風向要拆解司法系統 說什麼改革 我看又是鬥爭吧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8-03 02:38:00認真說 最高法院的判決很多都唬爛至極 但是民眾根本不懂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8-03 02:39:00反而「民眾」覺得有問題的 都是媒體製造的東西
作者:
rockido (123)
2016-08-03 02:40:00先說民眾不懂 不懂也可以說判決荒謬 這種說法更可笑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8-03 02:41:00這是大陸法系的原罪 我們的法律太專業化 不懂很正常我跟你掛保證 我們的法律問題一大堆 法院判決各種扯
真的有問題的通常是很深,一般人難以理解,反而媒體塑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8-03 02:42:00你隨便問一個讀過法律的 問他說法院判決扯不扯 都會認同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8-03 02:44:00再講回來 法律人想的司改 跟民眾要的司改 也是差很遠
作者:
fish612 (誠懇老實不嘴砲)
2016-08-03 02:44:00用證據認定事實,用事實來推論事實。然後自由心證不違法經驗法則跟論理法則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8-03 02:45:00大家都說要司改 但到底要什麼 沒人敢明白的說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6-08-03 02:45:00CIPC大 司法官社會經驗跟他們所認為的一般民眾客觀想法最為人詬病吧...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8-03 02:46:00司法官的社會經驗? 司法官有百百種人 都一樣人生父母養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6-08-03 02:46:00能栽培出司法官的家庭 經濟基礎通常都不會差到哪邊去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8-03 02:47:00何況法官的養成要花快10年 還不夠嗎?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6-08-03 02:48:00培養一個台大生 也花了快20年 有些還不是跟社會脫節...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8-03 02:48:00問題是考上法官平均26歲喔 你自己算算那年紀
說法院和社會脫節 不如說法院就是社會的一部份啊..
作者:
rockido (123)
2016-08-03 02:49:00司改 當原po認為現場模擬跟口供可以強化法院心證 如果按照原po的論點去司改 那等同回到70年代的刑訴法 如果按照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8-03 02:49:00法院常讓人感覺脫節是因為 法律把很多事情複雜化了
每次講社會經驗我就覺得好笑,鄉民一輩子碰到的狡詐罪犯不知道有沒有法官一年碰過的多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6-08-03 02:49:00法院雖然是社會的一部份 但社會學最為人詬病的就是在辦室幻想...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8-03 02:50:00你會覺得不自然很正常 問題是你仔細想想後 是否符合邏輯?
作者: s056911335 (馬~) 2016-08-03 02:51:00
一個法官保守點算一天兩個庭好了,大家最常罵的地院或高院法官(決定能不能羈押的)都快被人間煙火熏到吐了,你覺得他們社會經驗會比鄉民少?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8-03 02:52:00原PO 你一直糾結法官跟大家想的不一樣 但事實是法官通常會看到比我們(只經由媒體)更全面的資料 而且受法律限制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6-08-03 02:52:00看很多文字上的案例跟社會經驗 感覺上是兩回事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8-03 02:53:00bryantkk我相信法官看過的死人應該也比一般人多上百倍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6-08-03 02:53:00這是一個檢察官退下來當律師的朋友說他的經驗給我聽的
作者:
rockido (123)
2016-08-03 02:54:00他的心中只有現場模擬跟口供 你跟他說更全面的東西?當原po說那麼確切的東西是要辯護什麼 只能哈哈其餘的 多說無異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8-03 02:56:00何況誰說法官只要看文字了 人都不用叫到法庭上問嗎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8-03 02:57:00證物都不用拿到庭上辨認 有需要都不用勘驗嗎?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6-08-03 02:57:00大量時間在理論跟文字上是雙面刃 專業需要大量時間培養但同時也是一直在看文字幻想...
你懂不代表 原po就一定也懂 嘲笑他人沒有比較厲害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8-03 02:58:00如果原PO跟bryant大你們質疑的是這些問題 那司法都有做到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6-08-03 02:59:00一個老梗笑話 據說也是真實例子 一個年輕法官審通姦被告表示 xxx就幫我吹喇叭 法官:喇叭也是證物 傳上來在場所有人一片尷尬...
作者:
rockido (123)
2016-08-03 03:00:00哦? 所以在不專業的地方拿自己主觀感受就可以質疑他人專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6-08-03 03:00:00你知道嗎 傳證人來問話 不代表法官聽得懂...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8-03 03:00:00這個萬年老梗就別提了 遽聞該法官才剛考上 不過20出頭一個小女生 不懂很正常 但以後不就知道了?何況這麼多年來 也就這一個案例 到底要講多久呢?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6-08-03 03:01:00萬年老梗 所以更能突顯問題點 不是?不只一個案例 還有其他的 只是那個是經典而已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8-03 03:02:00萬年老哏 沒有新案了 何況性侵案件不是單一審理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6-08-03 03:02:00或許法官在文字理論上很專業 但很多民間用語.習慣跟自己
作者: s056911335 (馬~) 2016-08-03 03:03:00
喇叭那個跟本法官版的吳鳳神話,現在性侵的卷直白程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6-08-03 03:03:00想的不一樣 可能導致裁判上的落差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8-03 03:05:00bryant大 你有機會可以去法院旁聽 反正都是公開的聽了之後你肯定不會對司法更信賴 但批判的點會不一樣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6-08-03 03:06:00心情啊.. 在法庭 法官就是神
作者: s056911335 (馬~) 2016-08-03 03:08:00
原po的期待剛好跟司改的方向完全相反啊,法官只能用檢察官調查的結果作判決基本上就是司改的終極目標
作者: gohst1234 (阿龍) 2016-08-03 03:09:00
我爽
嫌犯因車砍警 顯見有逃亡工具而有逃亡之虞 所犯又為十年
作者: s056911335 (馬~) 2016-08-03 03:09:00
很多學者還嫌法官現在的權力太大
作者:
rockido (123)
2016-08-03 03:13:00喇叭這點 應該這麼說 難道一般社會正常人都瞭解非常態用語 或地下用語 黑社會用語嗎? 不瞭解=無社會經驗?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6-08-03 03:23:00樓上等你遇過平行世界的人 你就了解我的意思了
作者:
fukoff (譙古十三號)
2016-08-03 03:25:00你一定要一邊中文一邊英文嗎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6-08-03 03:25:00當一群人很平常的在聊天 卻有一個人聽不懂大家在說什麼
作者:
rockido (123)
2016-08-03 03:28:00所以呢 以後甄選司法官先考懂不懂什麼是 桶仔 便當盒 飯堂 機仔手 吃魚喝茶? 不會=無社會經驗? 換句話說 這些實務上的用語您bry又懂幾個呢? 如果您只會一個 是不是可以合理推論您無社會經驗否?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6-08-03 03:32:00我的社會經驗絕對不是只有特有名詞而已好嗎 等你遇過就知道了
作者:
MasCat (帥貓咪)
2016-08-03 03:33:00可惜在自稱獨立的司法環境中 三不五時就會出現奇葩判決
作者:
umaga1 (QQ)
2016-08-03 03:34:00法官真的讓人無言,有逃亡可能為何不羈押?殺人未遂是重罪 笨蛋也知道要逃亡。
作者:
rockido (123)
2016-08-03 03:35:00法官遇到的會比您少嗎
作者:
umaga1 (QQ)
2016-08-03 03:36:00固定sop 交保→逃亡→通緝反正每次犯罪完裝有悔意就沒事了
作者:
rockido (123)
2016-08-03 03:37:00重罪=必然逃亡? 不用客觀事證判斷有無相當理由就是了
作者: Big78 2016-08-03 03:38:00
依據就是 台灣優質立法委員 所立的精美法條 ㄏㄏ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6-08-03 03:38:00遇過很多 是坐在庭上聽 跟一般人生活所認識的客觀是有落差的
作者:
umaga1 (QQ)
2016-08-03 03:39:00反正在法官面前是已經被逮捕 外表裝的弱勢可憐有悔意法官從沒第一線面對歹徒 不知道歹徒嘴臉
作者:
rockido (123)
2016-08-03 03:41:00那顯然本案嫌疑人比笨蛋還要不如 涉犯重罪還跑去自首 與u大推論顯不符合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6-08-03 03:47:00對臺灣的司法很沒信心
法條哪有必然兩字?要法匠至少先會看法條吧自首=必然交保絕不會逃亡?
作者:
umaga1 (QQ)
2016-08-03 03:54:00有些法官就是死讀書 他當下逃亡 還是兒子勸他去投案因為他兒子跟他分析利害關係 如果被抓可能就遭羈押...等等沒被羈押後 當然包袱金錢準備好跑路啊....反正跑一天是一天 等到通緝時效一過就回復正常人的生活通緝被抓也是關 開庭後還是等候執行 白癡都知道要跑啦!
作者:
rockido (123)
2016-08-03 04:30:00樓上說的有道理 講那麼多 證據嘞? 憑空想像判斷有無逃亡可能???噗呵還有某av 自首本身本來就會對有否逃亡之虞的舉證上更加困難 您不需要叫人看清楚法條 法條規定清楚外加釋字665號更加限縮 重罪都還要加上相當理由來論斷有逃亡之虞 一樣不是憑空想像 也非毫無憑據的臆測 只會叫人看法條那您是又看出什麼東西
作者:
vv22hh (v2h)
2016-08-03 04:42:00民進黨現在提倡人權 人權=輕判 法官只能照做
簡單一句話就是不能你覺得怎樣就怎樣要有證據理由合理懷疑
有車就是有證據有理由 法官要這樣裁定 也是依法心證權誰不知羈押限縮是黨國貪腐立委定來圖利自己的依據經驗法則 也確實重罪逃亡通緝者佔多數真以為真為人權著想咧 而此個案羈押也無損罪犯任何人權犯行100%明確 早羈押一天就早多一天出來 何嘗不是好事簡單一句話 台灣司法本來就是法官覺得怎樣就怎樣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6-08-03 06:34:00你只是看媒體報導就鬧情緒,比恐龍法官還沒程度...
請去了解為什麼法官會這樣判司法系統不是服務業,不是為了討他人的歡心而設立的如果只是因為不瞭解就生氣 那司法的專業都被你踐踏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