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回家過年了…「葉少爺」酒駕害3命 法務部核准假釋
https://goo.gl/2VKglO SETN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葉少爺」本名葉冠亨,四年前酒駕害三條命斷送,遭判刑6年定讞,入監服刑,法務部
矯正署已核准他的假釋案,近日就可出獄返家過年。先前被問到假釋後最不放心什麼,他
說最對不起的還是當初那個8歲的許小妹。
▲葉冠亨4年前酒駕撞死3人。(圖/資料照)
2012年4月,當時21歲的葉冠亨開賓士車酒駕,並以至少120公里的速度一路狂飆,行經中
華三路、光復一街口時撞上違規左轉的王姓駕駛,葉冠亨的車失控翻覆,撞到在一旁等紅
綠燈的李姓婦人,導致李婦與坐在副駕駛座的陳姓友人身亡,李婦的丈夫因悲傷過度,心
肌梗塞猝死家中,獨留才8歲的女兒孤苦無依。
2013年11月27日,最高法院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等罪,判刑葉冠亨6年定讞,高雄地檢
署於11月29日發監執行。葉冠亨因在獄中表現良好,去年移到台南明德外役監服刑,並與
其他服刑的成員組成薩克斯風樂團「山上傳奇」,一起考取街頭藝人,而對於那位小妹妹
,他仍感到愧疚。
酒駕害3人無辜送命,也促成立法院修法加重對酒駕致死的刑責,提高為現在的3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備註:走在路上要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