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地檢署司機上班20天 中市勞工局開罰2萬
3.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勞工局日前接到勞動部轉來投訴函,檢舉台中地檢署的司機超時工作,經該局抽查
,發現確有司機連續工作14天,甚至20天都沒休的,裁定其違反《勞基法》36條,不得連
續工作超過6天的規定,開罰2萬元。台中市勞工局勞動基準科科長黃麗芬說,該局去年11
月接獲檢舉後,依據檢舉人投訴之內容,去抽查司機6月份的出勤紀錄,發現確實出現違
規情況。黃麗芬說,地檢署是公務機關,也可援用變形工時的辦法,即四周內最長不得連
續工作逾12天以上的規定,不過,該單位在事前必須透過勞資協商,取得勞工同意才能援
用,但細察該署並未協商,因此才據以開罰。她表示,此事是去年的投訴案,因此新法或
一例一休並無關聯。(黃任膺/台中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208/1051784/
5.備註:
罰成這樣,會不會害人家出走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