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駕駛工時14小時未超時!公路總局:每

作者: lapetos (latt)   2017-02-15 07:44:12
※ 引述《Scion (噓噓~~噓噓哥)》之銘言:
: 很多人覺得司機中間的休息時間不算休息,應該算工時
: 那導遊哩?帶一個十天團就240工時?
: 之前戰很大的空姐,飛洛杉磯停兩天算48小時在工作這樣?
: 甚至普通員工,每天中午吃飯的那1小時也不算休息,其實每天工時應該是9小時吧
: 有沒有台灣所有勞工的工時都爆表的八卦?
如果連待命的工時都要算進去的話
這樣說起來最操的是軍人
24小時都要在營區上班
他們才是工時最爆表的一群人吧
大家應該要提議讓軍人有輪班制
這樣才能避免他們過勞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7-02-15 07:45:00
反過來沒開槍就不算工時,通通做到台灣滅亡為止
作者: kurama1984 ( )   2017-02-15 07:48:00
我每次在哨上都想對路過的開槍巡查口令錯 我還不能開槍 \ /
作者: MiaoXin (妙信)   2017-02-15 07:59:00
有口令還是可以繞過去的概念
作者: polyasia (風忍)   2017-02-15 08:39:00
沒開槍不算役期 讓你當不完的兵
作者: tgyhum (vinc)   2017-02-15 09:18:00
軍人有特別法規定...另外這也是外散宿的原因 工時正常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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