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tiger (唉)》之銘言:
: 雇主穩輸的阿
: 還可以再反告雇主恐嚇
: 而且重點是
: 就算勞工違反勞基法第十五條
: 沒有預告離職時間
: 但這個根本沒有罰則
http://news.ltn.com.tw/photo/life/breakingnews/1983460_2
右邊那個應該就是它們的法務吧?
感覺就是8+9肥宅一個,應該不是律師吧,我真的沒看過律師會有這種髮型 = =
只是個學店的法律系學生? 為什麼不敢以正面示人啊??
難道當法務是很丟臉的事??
有這位法務的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