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7-03-17 12:42:58我比較看不懂的是
加班時間為何要請假?
除了正常上班的時間外
其他的時間都是自已的時間
本來就不需要請假
加班的上班時間本來就是多出來的上班時間
額外的時間本來就是休假時間
本來就休假,又要請假?
這是那門子的鬼邏輯呢?
勞動部要開這個後門
替慣老闆解套
實在是了不起
叫你做幾小時,然後後面沒做的就用假單來補過去
那你不能多請一毛錢
偉栽資進黨
看來資進黨講的那麼多一例一休的好處
到頭來還是要替慣老闆壓榨勞力
這才是資進黨的真面目
白痴才要再投給資進黨
有夠白痴的鬼邏輯
作者:
minejel (夢幻泡影)
2017-03-17 12:44:00不然你做一小時就要領四小時 不會覺得太貪心了嗎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3-17 12:45:00所以是在鼓勵勞工拒絕加班阿~~越加假只會越少咧叫人假日來加班一小時跟本其心可議阿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7-03-17 12:45:00不會呀!勞動部長大力推的政策呢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7-03-17 12:45:00你跟老闆約好休日要上班,有事先離開本來就要請假...
反正一般人 周6出來做 也不可能突然暴增成平日的2~3倍
作者:
purue (purue)
2017-03-17 12:46:00勞動部長大力推薦的政策呢 不然七天假還來啊
作者: hssh (hssh) 2017-03-17 12:46:00
做一小時給四小時,是法律規定的,你可以不給,被罰不要唉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7-03-17 12:47:00休日上班一小時按照現在的算法:時薪*4+時薪*1.33去看勞基法24條吧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7-03-17 12:48:00做一小時就要付四小時,幾次下來就不會有休息日加班惹
作者:
CenaC (çŽ‹è‘›æ ¼åŠ æ²¹!!)
2017-03-17 12:48:00該讓一樓去看看餐飲業 中午叫你加班兩小時 晚上要你加班兩小時 整天都毀了 然後再只給四小時錢?
作者: UniversalGod (UniversalGod) 2017-03-17 12:48:00
未滿四小時就算四小時 該領就領 不然不要叫員工加班
那本來就是休息的時間 幹嘛要提加班 你提了我也不會去阿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7-03-17 12:49:00就是當初資動部為了堵住勞工抗議聲音 騙人的加班費條款
作者:
konanno1 (konanno1)
2017-03-17 12:49:00直逼畜牲黨的垃圾黨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7-03-17 12:50:00吱仔還幫忙騙說這樣加不滿四小時照領四照顧到勞工了好棒
作者:
f124 (....)
2017-03-17 12:51:00上一小時本來就應該拿四小時的錢 為什麼還要請假?吱前說要保障勞工 現在轉彎說勞工貪心
作者:
fuhaho (fuhaho)
2017-03-17 12:52:00平常日通勤有算工作時數唷?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7-03-17 12:53:00從出門的交通時間起算的話,更需要落實休日加班四小基數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7-03-17 12:54:00原文的函釋是指你勞工本來跟雇主約好休日加班四小時,中間因故要請假的「薪水計算方式」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7-03-17 12:54:00要削弱老闆在休息日找員工加班的誘因啊!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7-03-17 12:55:00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7-03-17 12:55:00如果原本就約好只加一小時那本來就不會有這問題而你只加一小時,依勞基法24條跟這個函釋,他還是要給你
作者:
f124 (....)
2017-03-17 12:57:00冉吱已經跳針跳到不知道自己在護什麼了吧 真悲哀喔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7-03-17 12:57:00四小時的時薪+一小時1.33倍的時薪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7-03-17 12:58:00如果解釋法條跟函釋文字就叫吱仔那你高興就好
作者: polyasia (風忍) 2017-03-17 12:58:00
加一小時 意思是我有任意門 打開就直接到公司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7-03-17 13:00:00其實這也沒甚麼嘛 讓保障不那麼保障而已 習慣了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7-03-17 13:00:00又在跳針這個了,如果他有權利叫你請假,那他直接叫你來
作者:
anti87 (天機老人)
2017-03-17 13:00:00推,上一小時班,一整天都毀了
作者: UniversalGod (UniversalGod) 2017-03-17 13:02:00
休息日算時薪 那不就違法嗎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7-03-17 13:03:00一樣啊,那我雇主可以連加班費都不給你甚至叫你月休零日,你不爽做就找理由資遣你,工作難找耶要這樣跳針那法規定二例一樣沒用好嗎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7-03-17 13:06:00如果假定是哪個雇主不違法,那開不開後門有差嗎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7-03-17 13:07:00今天是講休假日工作...休假日不等於例假日
作者:
hosen (didi)
2017-03-17 13:08:00你付一碗牛肉麵的錢,老闆就是要送上一碗牛肉麵,只給半碗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7-03-17 13:08:00這法規很爛沒錯,但連內容都不看就要討論有意義嗎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7-03-17 13:10:00而且這個函釋根本不叫什麼後門,拜託去看一下再來講
作者: dreamyello (昔時) 2017-03-17 13:10:00
滾回去看公文 理解力有夠差還來帶風向
作者:
hosen (didi)
2017-03-17 13:11:00你都沒那麼笨了,難道老闆比你還笨,作一個小時走人我還付4小時的薪水給你
作者: panda816 (噗噗噗!!) 2017-03-17 13:12:00
其實你這問題的根本就是:一例一休本來就是假的週休二日
作者: panda816 (噗噗噗!!) 2017-03-17 13:13:00
除了二例以外沒有真正的週休二日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7-03-17 13:14:00你講的是二例啊...問題就是現在政府推的是一粒一羞
作者: panda816 (噗噗噗!!) 2017-03-17 13:14:00
所以休息日就是看勞資協議 那天協議要上班 那週就是一例 只是那天上班理論上錢比較多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7-03-17 13:15:00如果這叫後門那根本不用原文這個函釋,法規本身就有了講到頭你連法規怎麼修都不知道還要在這邊嘴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7-03-17 13:16:00作者:
f124 (....)
2017-03-17 13:40:00一堆冉吱la在跳針 根本癈
作者: chenjasen (阿聖) 2017-03-17 13:44:00
理解力差的人跟你講再多還是不懂
不管有沒有請假都給4小時,那老闆本來叫你休息日上班3小時 你只來一小時,後面直接請假也照算4小時你覺得合理嗎我知道你會說,這樣做就等著被資遣照你的說法,那在這個函釋之前,慣老闆叫你加班4小時,你跟慣老闆說我只做一小時,這樣不會被資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