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59952 (雷神 ライジン)
2017-03-26 23:40:471.媒體來源:
東森新聞/ETtoday
2.完整新聞標題:
小六兒棒球砸中婦右眼 父:她說不賠2萬會把我告很慘
3.完整新聞內文: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北市洪姓男童今年1月在學校球場跟表弟傳接軟式棒球,卻不小心砸傷坐在階梯看書的王
姓婦人右眼,婦人事後驗傷提告傷害,表示自己因此畏光、嚴重影響生活,雙方為了和解
金額一直談不攏;洪小弟因為這件事,對棒球的喜愛已經轉變為恐懼。
「自從這樣已經沒有了(傳接球),怕再被告……」,洪小弟最喜歡的運動就是棒球,如
今卻不敢再與朋友練習傳接球,因為1月的時候出了意外,「我就是這樣然後往這邊丟球
,然後他就漏接……。」
當時是假日,父母帶著洪小弟弟與表弟共3人到台北北投大屯國小球場內傳接軟式棒球,
過程中不小心漏接,球在彈跳地面後擊中在球場旁階梯看書的王姓婦人臉部,3人趕緊圍
過去道歉,事後王婦到派出所提告傷害,並求償10萬元。
洪姓男童父親說,「協調之後她要2萬,說實在我也沒那麼多錢可以賠償她,我不知道說
丟這樣一顆球要付出這麼大的代價;第一次開庭的時候,結束她跟我說,如果我不賠償這
2萬塊的金額,她會把我告得很慘。」
當時洪小弟與王姓婦人之間距離大約有10公尺,遭到軟式棒球彈跳後擊中,姓婦到醫院驗
傷,右眼眼角膜有點狀破皮,臉部也有挫傷;少年法庭開庭時,她聲稱不只會頭暈,還會
畏光,嚴重影響到生活。
王婦受訪時指控,當初對方只想賠償2千元。「你如果被棒球打到眼睛你會怎麼樣?然後
對方說他2千塊要賠你,你覺得怎麼樣?你會舒服嗎?我是跟他講,我跟你講我受的這種
苦是10萬塊都不夠賠我的,我受的痛苦他知道嗎?」
洪小弟在意外發生後,內心對於棒球已經產生畏懼,就怕不小心又傷人、挨告上法院;因
為這起意外,已在他內心留下揮之不去的陰影。(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BjoGQ6pSGA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326/892197.htm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靠.... 操場看書 彈地的軟式球最好有那麼痛.......
三寶也可以在馬路以外的地方開招式了....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3-26 23:41:00在球場看書??? 臭三寶別鬧喔
作者:
Zuleta 2017-03-26 23:41:00讓學校有理由禁止打球惹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3-26 23:41:00打到三寶,經驗值+99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7-03-26 23:41:00其實就法院提告讓法官判多少錢吧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7-03-26 23:42:00真的有那麼嚴重 就不是兩萬能解決的事了 囂貪...
作者:
iljie ( ä¸èƒ½èªªçš„暱稱)
2017-03-26 23:42:00在操場看書 也是要自己負些責任
作者:
wakaura (浦)
2017-03-26 23:42:002萬其實還好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3-26 23:43:00當然三寶啊 你看書會跑去操場?
作者:
clavi (CLLL)
2017-03-26 23:43:00茂野兒子把人打到殘廢要賠多少啊
作者:
samug (勿忘初衷)
2017-03-26 23:43:00在操場玩棒球真的滿危險的,不是砸到這個婦人,也可能砸到其他人啊
作者:
eliokky (F.C.)
2017-03-26 23:45:00這是球場,球場不玩球是要拿來幹嘛?
學校操場禁止打棒球吧~這小孩來亂的,沒丟死人算你好運
作者:
lereage (小可可)
2017-03-26 23:45:00球場還是操場 運動的地方看書被砸到真的是活該而已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7-03-26 23:45:00球場旁階梯 這要怎麼算?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7-03-26 23:46:00你說的兩樣砸球衝撞直接提告故意傷害就好了
平常假日 有些學校操場本來就很多 踢足球 傳接棒球的
球場旁階梯根本不算操場範圍 今天要是坐在那邊的是個男
作者:
samug (勿忘初衷)
2017-03-26 23:47:00很多操場都有禁止玩棒球,只是不知道這個操場有沒有公告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3-26 23:47:00球場上本來就要保持警覺心的 打到你大不了賠醫藥費
作者:
cd12631 (<(◥█◤△◥█◤)>)
2017-03-26 23:48:00跑去操場看書 笑死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3-26 23:48:00怎麼了? 自己沒警覺心還不准別人說喔
作者: shiriri (CG屁屁妹) 2017-03-26 23:48:00
你就打傷他了 還要檢討受害人?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7-03-26 23:49:00他在球場旁的階梯啊 如果在球場還有得凹
作者:
samug (勿忘初衷)
2017-03-26 23:49:00那男童跟他家長也沒保持警覺心啊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3-26 23:49:00看字哩 看實景好嗎
作者:
yhn1129 (FishBone)
2017-03-26 23:50:00給法官判最快
作者:
u5cc (特殊的頻率)
2017-03-26 23:50:00一切回歸制度及規定看待就好了,操場若有規定不得打棒球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3-26 23:50:00反正在那看書就是風險自負 出事頂多賺個醫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