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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嗆揪出狼師!林奕含遭「誘姦」難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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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頻道/綜合報導〕26歲作家林奕含上吊自殺,她的父母也由出版社發出聲明,提到
一個驚人的事:「奕含這些日子以來的痛苦,糾纒著她的夢饜(魘),也讓她不能治癒的
主因,不是憂鬱症,而是發生在8-9年前的誘姦。《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是奕含在年輕時
,被一個補習班名師誘姦後,引發痛苦憂鬱的真實記錄和心理描寫。」此一聲明讓粉絲相
當震驚,也有網友激動表示要揪出狼師,不過網友貿然肉搜,可能也會因此吃上官司!
事實上誘姦並不是法律名詞,我國《刑法》規定強姦有罪,但「誘姦」與「和姦」不是罪
,除非對方年齡未滿16歲,那就是性侵未成年人。「和誘」、「略誘」罪名則意指誘拐脫
離家庭,或意圖營利、使被害人為猥褻之行為與之性交,也不叫「誘姦」。而林奕含父母
勇敢揭開不堪的過往,或在道德層面上有要製裁狼師之意,但是否能成罪,還要看當時留
下的證據,和當時林奕含的年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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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2050553
5.備註:
剛剛聽說台南市府要針對洩漏性侵被害人姓名的人開罰...
所以名字要隱碼嗎??可是改標題會被版主水桶Q_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