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例一休修法 5大面向
: ●1.鬆綁7休1
: 經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可以加班,不受7休1的限制
這跟去年已經廢止的舊函釋感覺沒什麼差別阿
怎麼又出現在修法面向呢? 真令人傻眼!
: ●2.加班核實計算
: 取消休息日給薪「做1小時給4小時工資、做5小時給8小時工資」規定,改為核實計算
當初不是要透過作1給4,避免雇主濫用假日加班嗎
如果改核實計算,
如果員工當天加班只有兩個小時,
再加上通勤時間等等,
可能那天假日可能就沒什麼休息了,
哪算完整假日呢。
: ●3.延長工時上限
: 甲案
: 經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單月加班工時上限由46小時提到54小時
: 乙案
: 3個月為一期勻支總加班時數,季總上限為138小時
看到這項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請先還勞工七天國定假日吧!
: ●4.特休假遞延
: 在1個月前告知僱主,特休假得遞延1年
: ●5.輪班間隔
: 甲案
: 經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輪班可從間隔11小時縮短為8小時
: 乙案
: 經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輪班可從間隔8小時延長為11小時
: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1030/3783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