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一例一休】賴清德拍板 3個月加班上限1

作者: kabor   2017-11-06 14:54:31
好企業就是應該要讓員工第一個月就加好加滿
第一個月加滿138小時
之後兩個月就可以準時上下班
這才是台灣好企業
※ 引述《cabama (skyblue)》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一例一休】賴清德拍板 3個月加班上限138小時
: 3.完整新聞內文:
: 外界關注「一例一休」政策《勞動基準法》修法,勞動部預告5大修法面向,行政院長

: 清德今首度主持行政立法協商會報拍板定案,將送周四院會通過後,盼立法院本會期完

: 修法。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會後開記者會說,綠委有意見的「鬆綁7休1」政策,已做了

: 當幅度的修正外,另在「加班工時上限」、「輪班間隔」皆有甲乙兩案,賴清德決定皆

: 取乙案。其中「加班工時上限」乙案為「單月加班工時上限54小時,且3個月合計上限

: 138小時」,在「輪班間隔」方面案乙案則是「間隔11小時」。(陳雅芃/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goo.gl/nx9Fdx
: 5.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作者: acln0816   2016-11-06 14:54:00
好棒棒 給推
作者: pipiispipi   2017-11-06 14:55:00
蒸蚌 這樣台灣就有救了 競爭力滿分 賴神賴神賴神賴神
作者: Yuwuen (遊玩)   2017-11-06 14:55:00
讚啦 公司福利:享勞健保、勞工表現優良可月加班138小時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11-06 14:55:00
單月工時上限54啦。不是單月就可以上滿138小時
作者: neilisme (亞雷斯)   2017-11-06 14:55:00
第一個月加好加滿 然後解雇再重聘是不是又重算了阿
作者: famas2200 (喔!)   2017-11-06 14:57:00
簡單,滿五十四小時之後,報加班的人一律不給過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11-06 14:57:00
之後就把你解僱了 三個月試用期內發現不合用解雇沒差
作者: famas2200 (喔!)   2017-11-06 14:58:00
不給加班費,嘴巴上說可以換補修,但有時效性再加上事情
作者: lucifer648 (超殺路西法)   2017-11-06 14:59:00
沒人叫你來加班 只是不加班的都被炒了而已啊
作者: famas2200 (喔!)   2017-11-06 14:59:00
做不完,最後加班時數通通送給老闆了啦
作者: lucifer648 (超殺路西法)   2017-11-06 15:00:00
這樣被叫慣老闆 說不過去吧
作者: famas2200 (喔!)   2017-11-06 15:00:00
我以前的公司就這樣搞了,申訴的人都被鬥走了
作者: omage ( )   2017-11-06 15:00:00
簡單,試用期加班兩個月後,第三個月就不用來了>_^
作者: lucifer648 (超殺路西法)   2017-11-06 15:01:00
自己不加班績效不好 有什麼理由唉唉叫
作者: asiapu   2017-11-06 15:03:00
這樣就有週休二日了
作者: Toge (To Valhalla!)   2017-11-06 15:06:00
小朋友你太天真了,你覺得台灣的企業會只加138小時嗎
作者: neetcat (姆珠)   2017-11-06 15:09:00
我們南部加班都是先打卡再自願留下的啦 根本沒加班費
作者: rick770423 (逆呵呵)   2017-11-06 15:31:00
上限54就是讓你做滿200小然後只讓你報54小辣推文就發現慣老闆模板了
作者: aquahau (orz...)   2017-11-06 1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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