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新聞雲
2.記者署名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無照女人行道迴轉撞傷騎士 說好賠6萬只給5000元下場曝
4.完整新聞內文:
46歲的王姓婦人去年6月10日無照騎車外出
迴轉時撞到黃姓騎士,導致對方肢體多處擦挫傷
後來雙方達成調解約定分期付款賠償6萬元,她卻只付了5000元
最後被高雄地院簡易庭依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傷害人罪
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
判決書中提到,王女當天中午12時許騎車外出
先是違規騎上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旁的人行道,接著向左迴轉
卻因為沒有注意到其他來車,與黃姓騎士發生碰撞
導致對方重摔倒地,造成右側足背多處挫傷擦傷、頸部扭挫傷、右足踝擦挫傷
頭暈疑似腦震盪、肢體多處挫擦傷等傷害。
事後雙方進行調解,約定讓王女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賠償6萬元
沒想到她只付了5000元,之後就沒有依約給付,讓黃姓騎士相當不滿,堅持提告。
再者,王女聲稱事發當下黃姓騎士超速,不能全把責任怪在她身上。
不過,檢警調查發現這一點只有她單方面的陳述,並沒有其他證據
因此上了法庭也難以當成減免刑事過失責任的要件。
高雄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王女明知自己沒有駕照,仍執意騎車上路且違規在先
雖然犯後坦承犯行
但又因為調解的事與黃姓騎士起紛爭,至今仍無法完全賠償或取得原諒
最後依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傷害人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
全案仍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12/1736114.htm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