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罰多少是其次
給一張自願移籍中國申請書給他填比醬好
最好順便直播,看他們家有誰願意移民的幫他們加速辦手續
大家共好不好啊。
※ 引述《APUDOOR (APUDOOR)》之銘言:: 我看了一下法規: 兩岸關係條例90條: 違反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一項或第三十三條之二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 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換句話說 法規卻只罰10~50萬 太廢了吧: 要嘛一次罰一千萬啊: 罰到她破產阿: 版上鄉民平均年收五百萬 10~50萬根本一根毛而已: ※ 引述《zxc881230 (神槍手打手槍神)》之銘言:: : 如題拉: : 之前不是有個退休將官跑去支那唱國歌: : 參加閱兵典禮嗎: : 後來退休俸被砍光光 後續也修法增加了某些條例: : 支那娜娜一家說大咖也沒多大咖: :
剛好殺雞儆猴一下: : 反正愛當支那人就去當支那人啊: : 踢出國籍應該也沒差吧: : 支那娜娜一家也不在意幾個窮酸新台幣吧: : 有卦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