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判決書 在研究台灣性侵案件 實務上怎麼判
很簡單 台灣性侵案 實務上採用「有罪推定」
單憑 原告之詞 就能 判有罪
因此如果是刻意有計畫性的 通常男生會死很慘
因為單憑對話紀錄就能定罪
我記得秦瑋一案就是這樣 整個對話紀錄就化妝師跟秦偉說他強暴她
對話內容秦偉也沒承認 也沒道歉
對話紀錄中 化妝師還有叫秦偉「老公」
但沒用 法官依據對話內容 發現秦偉被對方說強暴的時候 沒有「表現出 很強烈的回擊」
於是 性侵的心證(法官認為秦偉心虛)就在法官心中形成了
NONO能不能全身而退 單看他們有無對話紀錄 如果nono都直接封鎖
加上時間已久的話 反而安全
如果你沒封鎖 千萬不要以為一大堆對話中 「有個幾句調情」 或是對方叫你「老公」
就可以逃過 因為法官會看 女方在對話中指控男方強暴時 男方的回話反應
因此 要麻nono一開始直接封鎖 都沒對話
要麻 對話紀錄中 他叫你跟他道歉時 你要強烈回擊 彷彿自己被抹黑
甚至點出對方為何抹黑自己的原因
However
這一看就知道後者很難 你如果真的性侵人 你也很難掰出什麼對方抹黑自己的動機
就算是掰的 法官查也會知道
所以最好的做法就是封鎖
我看報導nono是都有封鎖 沒對話 加上時間久遠 就能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