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魯真的不懂欸,
教育不就是讓人知道什麼是對的,
什麼是錯的,
跟做錯事的後果是什麼。
小孩動手拿球棒打老師,
這很明顯是件錯事,
甚至是犯法的事情,
老師沒選擇正當防衛導致小孩受傷或什麼的,
而是選擇報警,
由第三方依法介入處理,
完整的讓小孩知道做錯事跟處理的程序,
到底不對在哪裡?
而且很多時候要這樣才能教小孩一課吧!
而不是因為我還小,
所以不論做什麼只要道歉就會獲得原諒,
只要認錯就可以規避法律懲罰,
甚至形成扭曲心態,
只要我未成年,你能拿我怎樣,
到最後搞成開槍割喉殺人的真正憾事。
老師藉此即早給小孩機會教育,
教育體系應該給予鼓勵跟支持,
怎麼會是責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