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到任公司沒多久
碰到2件勞資爭議案
請教哪兒有經驗豐富的勞資爭議律師 想要聘任
並請他協助解決問題
【勞資爭議第1案】
96年 A員進入企業當業務副主任
99年 因無法穿著公司規定之鞋款,不符工作規定,被資遣
(但當時業務之工作規則並無載明需穿著)
100年 A員去法務部檢舉(後續不斷檢舉-違反採購法、炒股、工作環境等)
102年 A員打關係要求確認聘僱關係存在
103年 法院判企業敗訴確定
103年 人評會-確認回任,但A員不簽已報勞工局認可的新版工作規則
103年 存證信函-要求該員至公立醫院開立證明
103年 到勞工局進行調解後,結論:確認遵照公司工作規則、確立工作職務調動、
因該員不斷檢舉工作,記過一次
103年 A員到法院申請聘僱關係存在之薪資補足強制執行及假扣押
103年 再度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