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兩週90工時無加班費

作者: kevin369 (apple)   2016-04-27 19:25:44
※ 引述《kevin369 (apple)》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本人工時兩週90小時,經向勞保局提出申訴,
: 回文竟說雙方各執一詞,要勞工申請調解或循司法途徑解決,
: 基本上,如果勞工超時工作是事實,而雇主未給加班費也是事實,
: 單憑這兩點難道勞保局不能開罰雇主嗎?雇主以當初的工資
: 是每天九小時算的,可以這樣說嗎?如果可以這樣說,
: 那不是所有人都沒有加班費了嗎?現在如果我選擇兩週
: 80工時將被扣掉部分薪資,且資方將薪水巧立名目拆成數項,
: 當遲到十分鐘就被扣2k薪資,但本人十分鐘也沒賺2k啊!
: 這世界還有法律嗎?還是兩週80工時喊假的!求教各位先進!
: 聽聽各位意見。▉▄
謝謝各位大大意見,當初有簽契約書,第一點就提到工作時間
依相關規定,這相關規定當然是指勞基法規,現在雇主不願意支付
加班費,他的理由是說給我的薪水是以兩週90工時來算的,就隨便他講的,
勞工求助無門,而雇主仗著勞工需這份薪水過日不見得敢去申訴,即便申訴了
也不見得會贏,就吃死勞工了,勞工局回函是說可申請調解或循司法解決,所以說
要錢就要經過調解,要雇主被罰就要找勞檢處,大大的意思應該是這樣吧!
作者: g8429310 (qq)   2016-04-27 21:03:00
建議你申請調解,跟雇主說如果不給錢會去找勞檢,請老闆等著被罰被公布
作者: firebutter (老鼠~~)   2016-05-02 12:44:00
我覺得你可以公布一下薪資的細項看看有沒有工作規則 還有進公司的時候薪水是怎麼談的如果一開始就有說好這份薪水是每天9小時 那表示加班費已經含在裡面了再來就是遲到10分鐘扣2000的事情 這不就是全勤獎金嗎.獎金本來就是額外給的 有全勤才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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