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reety (想再見到藍天白雲的天空)
2017-08-04 22:54:00嗯..其實在薪水版有看到這則,板友已推文點出答案了.如果要換個說法:你要選對「主管」機關與「正確」的管道以勞工的視角來看會覺得這樣認為:這是同一問題為何不能一起處理,但官方職能切割過細以致讓勞工無所適從舉個例:病人因某病去某醫院掛某科求診,但治了n年不見起色,所以病人怪罪這科醫師爛.但其實這病是因為多癥兆連帶以致,而各病症其實是不同科掌管,更重要的是該醫院非此專業,所以病人不但一開始選錯醫院看錯科,就算其它醫院也無所謂聯合會診機制以防治新症.... 不曉得這例子原po能否意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