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orkforce (workforce)
2017-07-21 21:52:02圖文網誌好讀版:
https://goo.gl/qQxGxD
作者:
AmyEAT (我愛素素)
2017-07-21 21:59:00詳細推!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7-07-21 23:04:00
反正就是只能在加班『後』給勞工選擇,加班費是優先發給,最高行政法院有判例
作者: kukumalu0819 (哇系笨笨啦~*^^*) 2017-07-24 07:43:00
請問有該判例的網址嗎??打去勞工局問說有加班費就可以~可是就想換補休啊!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7-07-25 15:54:00
勞工可以選擇補休,可是一定是加班後,給勞工選的。只是補休目前沒有加倍上面函有寫,那個判例是公司優先給補休,如果休不完才給加班,而且說法是人資簽名認可,當然他們最後想翻盤可能有困難。
作者: kukumalu0819 (哇系笨笨啦~*^^*) 2017-07-25 21:02:00
請教~所以有加班事實,資方不得強制只有加班費選項?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7-07-25 23:12:00
勞基法,就是規定在加班後 優先給加班費,若是勞工放棄加班費,可以給補休,不過如果出現爭議,雇主需舉證的,加班費或是補休重點在加班事實後,在加班前雇主或是勞工 協議都是無效的如果不優先給加班費,是直接給補休 違反基法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裁字第784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5 年 訴 字001202 這是同案有上訴但是還是敗訴
作者: kukumalu0819 (哇系笨笨啦~*^^*) 2017-07-26 10:25:00
好的暸解~非常感謝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7-07-26 10:31:00
很少公司不願意給補休吧,的確沒給補休不違反,以為他優先給你加班費了
作者: kukumalu0819 (哇系笨笨啦~*^^*) 2017-07-26 12:33:00
如果勞工自願放棄加班費~選擇補休~公司也不得拒絕吧??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7-07-26 12:37:00
拒絕也不違反啊,因為要雙方協議
作者: kukumalu0819 (哇系笨笨啦~*^^*) 2017-07-26 12:46:00
所以想要假不要錢~勞工沒有選擇權??
作者:
lovelyu (小愛)
2017-07-31 14:59:00沒有~勞基法就是以加班費優先~公司可以沒有補休制度
公司得同意給予補休選項,換言之,要採補休則應經勞方同意並由勞方發動加班費與補休的轉換權,但公司可不給補休,以加班費強制給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