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颱風天強制放假的問題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17-10-01 00:57:42
※ 引述《Kurosagi5566 (浩南哥5566)》之銘言:
: 公司颱風天是依照人事行政局公告放假
: 但有個問題是我們公司的颱風假是無薪假
: 有員工會反應他不想放無薪假啊
: 他寧願冒著風雨來上班
: 所以公司可以強迫員工放無薪颱風假嗎
: 還是說員工只要願意上班 公司就得讓他上班?
建議不要,安全第一。
: 強迫員工放無薪颱風假有違法嗎?
不違法。
如需法規方便做事,請參考下列:
法規名稱: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第五條、工作場所因天然災害發生致勞工繼續工作有發生危險之虞時,
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應即採取足以保障勞工安全之必要措施。
依照上述條款,進行勞資溝通與宣達,在員工工作規章裡載明:
颱風假公司依循上述法規,為避免危險發生,若公布某日停班則該日無
須出勤。
上因颱風假之不出勤,公司不會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
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
不利之處分,以不損傷考勤方式,以不支薪方式停班一天。
勞、資彼此溝通宣達後,
員工了解狀況,公司也不用擔心員工執意上班而產生的安全問題。
至於當日給不給薪,就看貴公司的狀態去訂。
我的公司颱風假不上班是給薪的。
若貴公司不給薪,也並不違法,說明如下:
七、勞工因前點所定之情形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但應雇主
之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
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框起來的那兩個宜,是關鍵。
宜不扣發工資,解為→最好不要不給薪,但不強制一定要給薪。
所以不給薪也不違法。
宜加給勞工工資,解為→最好給勞工多一點薪水,但不強制。
所以多給很好,不多給也不違法。
正因為目前天災颱風假在法規上曖昧不明,而法規授權了勞資協議,所以最好的
方式還是勞資協議溝通並約定好規則,有了明確的規範,有爭議時也才有依歸,
也較能減少勞資之間的誤解與不必要的不愉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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