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
我們公司剛成立不久
我在幫公司整理出勤規則
想到一些問題 想請問前輩們
公司上班時間可以彈性75分鐘
9:00-10:15之間上班都可以
午休是12:30-13:30
做滿9小時(含午休1小時) 即可下班
ex 9:44上班 18:44下班
下午臨時想請1H提早下班
就必須於17:44之後打卡 請1744-1844
那請問如果想午休就提早請假離開
午休是否也應該順著早上彈性時間順延呢
(9:44打卡上班 所以午休應順延44分鐘?)
也就是說這個人的午休應為13:14-14:14?
他可以從13:14就離開 假單填14:14-18:44 請4.5H
不知道這概念 有沒有什麼問題
或是前輩們有什麼建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