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uocy (Ipoda)》之銘言:
: 想詢問板上前輩想法和意見
: 我目前是做滿一年了,特休還有六天未休
: 大概10月底提離職(因為知道自己的職位很不好找人)
: 今天早上小主管找我們談話,說昨天老闆晚上告知他請他今天跟預計這個月要離職的同事
: 詢問是否可以做到週五就好
: 一開始講好到月底 覺得有種有人交接沒利用價值被踢開的感覺
: 不懂老闆在想什麼 同事說想省幾天薪水,但這個是合法的嗎?我可以要求非自願離職嗎
老闆在想什麼並不是太重要的事,因為理由和遐想可以有一千萬種。
重要的是:
離職日期本來就是重要的勞、資協議中需要被「喬」的事件。
期望離職日和最後離職日在離職程序完成之前,都可以有重新協議的空間,
因此,你可以表達你的不願意,
但我個人覺得事情很清楚是你自己要離職,所以因為喬離職時間不如意就提
「非自願離職」並不適合,也不見得有成立空間,公司只要提出你自願離職
的證據,也提出是在跟你勞資協商你提自願離職的離職日,你要求的非自願
離職就顯得完全站不住腳。
離職,可以是惡意的也可以是善意的;有很多種做法和態度,離職日的約定
是勞資都有權發言的。
但自願離職就是你自己要求離職的,非自願離職就是公司要求你離職的,無論
喬離職日順不順利,我認為都不會讓你自願離職變成非自願離職。
: 那若是到週五是否就是投保日就到週五退保,之後健保月底要自己付?
健保收費是以月為單位的,所以理論上沒有依比例問題,
最後一天退保或者最後一天仍加保但次月一日退保,有差,
就看公司是否計收你這個月的健保費。
: 想請問個位人資大大,我可以怎麼跟老闆談對我來說比較有利
要看你覺得什麼是有利。
自願離職留下也讓公司好做事的態度?
還是想要要求領薪水領滿整個月勞健保保滿整個月的拿滿拿足的態度?
總之,好像沒有哪個法規有那種魔法,
讓自願離職,因為重新約定離職時間,就變成非自願離職。
記得請公司折算好特休,請公司該給你的就給你,
自願離職公司也是有權跟你協議時間的,你如果不肯,那就跟公司強烈反應確實
希望待到月底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