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目前在公司身兼主管職
週五發放年終後,一位員工傳訊息來說做到月底
我告知他做到隔天週六就好,本月全薪會給(他週六這天有班)
沒回應
隔天當面要跟他協商,他馬上爆氣後跑開。我留了離職單在他桌上
之後看到我就一直避開,直到下班他收東西走人
(他有點情緒上的問題,不想刺激他,所以沒在其他同事面前追問)
離職單上寫很清楚了,簽完才算完成離職手續,未完成而不到班視同曠職
本以為他會簽好、留下離職單。但沒有,只是取走
有傳訊息再提醒他,但是沒讀。應該是已經刪好友了,因為工作的群組也退了
想請問,
如果還是沒簽離職單,也沒再來公司,三個工作天後
是不是可以算曠職三天離職,薪水只算到週六呢?
作者: wallisli 2021-02-07 22:20:00
用Line
作者:
pig8167 (淺藍飛行)
2021-02-08 09:05:00你們已經在Line上達成離職共識了,就算對方沒簽紙本也不影響原本的協議。
直接寫信提醒他須辦理離職手續,如未完成將以曠職論?!如果之後真的曠職你才有憑有據吧?!
作者: springmay 2021-02-08 14:22:00
已經有文字或口頭離職就不能用曠職喔,你們說哪一天就哪一天離職日
沒有簽完才算離職這種事 離職是告知不是告準如果因此造成損失 你可以舉證 你可以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