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所有板主同意,自即日起,政黑檢舉案件,
正式開始實施透明之合議制。
這部分寫入板規第三章
------------------------------------
第三章 審理流程
1.當事人在政黑檢舉板提出檢舉案件
2.若當事人提出之案件,標題需為[檢舉] 違規者ID 板規條文
內容需符合檢舉文格式
(1)文章標題
(2)文章代碼(違規文前按大寫Q可顯示該文章代碼)
(3)違規事實
(4)違規ID
不符合檢舉文規則,板主得適當提醒修正,若無修正直接駁回。
3.板主宣告受理後,將在文章前面註記為m
並請被告在24小時內在檢舉文提出反駁。若被告正被水桶中,則由板主信件,
提出反駁。放棄反駁者,不另外給反駁機會。
4.被告反駁後,檢舉文使用 !鎖定,不允許任何人發表意見
5.由三名板主在政黑檢舉文推「有罪、無罪」
6.當兩名板主以上達成「有罪或無罪判決後」,案件成立,得以進行裁決。
判決完畢文章標記為s
7.若有同票、或板主群未達共識,可請板友對關鍵板主信件提醒。但已經做出
判決之板主,嚴禁使用信件或推文進行說服改變判決。
若超過一週以上仍無法達成判決結果,板友得逕自對未投票之板主提出持續
信件溝通或進行申訴。
----------------------------------
說明:
PTT各大看板,如八卦、表特、Hate....無不執行「單一板主審核制」
亦即單一板主執行板規、並由該板主接受可能的申訴
然本板由於板務執行歷史,是故實行合議制度,亦即所有判決皆由板主群決議。
政黑板基本上可以說是全PTT審理制度最民主之看板。
唯原先之合議制度,皆在隱板討論,因此有以下缺點:
1.若有板主群意見分歧、或未即時發表自己審理結果情況發生,常會造成板友
不解案件何以拖延。
2.出來判處水桶、或無罪之板主,往往成為被申訴的攻擊點
3.判決之過程不清楚,被譏為黑箱作業。
是故修正合議制實行之辦法,將審理流程全數透明公開化出來
然而也意味著板主群,失去原先有的發言隱藏保護傘。
必須更公開坦然地把自己想法說出,面對板友之檢視與質疑。
目前政黑之檢舉制度,我敢說已經是全PTT最接近民主、公開的制度
全PTT幾乎都是板皇制,只有本板有合議制度,這是許多人努力之成果。
希望大家能正視此成果。
若有能對目前檢舉制度有更好之想法,也歡迎在理性合理之範疇下提出建議
在此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