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舉人ID:
Hellkitty
二、被檢舉人ID:
kim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二章 文章分類
5.不受理違規超過七日之檢舉文章。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OL709WD
版主kim不應受理超過七日之檢舉文章
雖然檢舉人因聲稱被水桶不能提出檢舉
看檢舉人的陳述
檢舉人有寄信給某版主
疑似遭到吃案
應向小組長檢舉該版主瀆職
版主不可違反版規受理
因而忽略某版主吃案之事實
如果這樣
那每個政檢版的檢舉文都可以這樣搞
訂2-5就沒有意義了
那在政檢被水桶的使用者
都可以追溯超過七日的文章了
還是又是因人而異?
請版主自我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