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1R7Fk1GJ game721006 政黑板規二-10,13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8-06-13 20:28:34
審理意見:
一、有關「政黑板規二-10」之違規審理
有關「政黑板規二-10」之違規處分為文章退文、推文刪除,
依據 政黑板規七-7 規定,版主應主動處理,不需(任何人
)檢舉。
而經查被檢舉人 game721006 所推之連結為站方公告,且公告
內僅提到『新增不受歡迎使用者:江劍峰』、小芬等,單憑該
公告,並無法得知江劍峰為何人、何ID。個人認定無洩漏個資
的問題,故無違反政黑板規二-10,該推文不需刪除。
二、有關「政黑板規二-13」之違規審理
有關「政黑板規二-13」之違規處分為水桶,依據 政黑板規七-6
規定,版主應被動處理,需經人檢舉方可處理;
另依據 政檢版規三-3 規定、站規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
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條 規定,事涉當事人權益,僅當事
人方可提出檢舉。
涉及特定人士『江劍峰』之糾紛/事物/資料,理應由江劍峰本人
提出檢舉。
除非 Skod 檢舉人能舉證自己是江劍峰本人,否則,個人認定不
受理本案有關「政黑板規二-13」違規之檢舉。
相關規定及判例:
站規:http://bit.ly/2JHGDYi
站長判例:http://bit.ly/2t0mg16
作者: Skod   2018-06-14 02:51:00
所以你現在認為 #1OEQc_cw(HateP_Picket) #1NwXfaNE(SYSOP)你當時的見解是錯誤的?請問很多人知道四叉貓=XXXXCAT 然後某文僅公布四叉貓=劉宇席(假設其非公眾人物)難道也能說沒有洩漏個資問題?板規二-10要件是「竊取個資」 請問有心人可否GOOGLE"小芬"查得帳號後 因竊取到其姓名個資而竊喜?請證明此可能性為零遑論很多人根本知道小芬的帳號是哪些 你能否定這個事實嗎?司法實務上侵權行為認定被害人非以點名道姓(本案為指向帳號)為必要 僅需可推知為誰即可(例如知名暱稱綽號或藝名筆名等)你能推翻這個事實嗎?"人稱小芬"表示有多人稱呼某IDs為小芬豈能斷定沒有寫明何ID 就絕對無人無法靠周知外號得知何ID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8-06-14 08:37:00
審理期間,請 Skod 暫停發言。俟本案判定後,當事人若不服,可再提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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