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被檢舉人抗辯時間窗口應該有明確規定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3-20 09:26:11
檢舉人的權益保障時間窗口也就7天。
被檢舉人的抗辯權利顯然也最高不可高過7天
現在我的被檢舉人,平日里上PTT的時間很充足,很頻繁。我每篇文章都幾乎隔幾分鐘就
來噓。
可是自從檢舉文發表后。也不噓我了。Query之上線時間也停留在昨天。
很有可能是避風頭,啟用分身來PTT玩了。故意拖延我的權益伸張的及時性
雖然以上屬于猜測
但顯然對抗辯時限在版主郵件通知后,應該有明確的時限規定。比如48-72小時,最多7
天。之后版主應該即刻完成宣判。即便抗辯也不采納
請各位版主商議,增加相關條文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22-03-20 11:24:00
假建議真申訴請去上訴小組長
作者: goldfishert   2022-03-20 11:35:00
你很急的話就去發通知信給板主們,72小時沒回應的話就能去小組上訴了。照規定來,不要這麼急好嗎?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20 11:43:00
4-5年前的版主會在推文提示答辯時間從何時開始-到何時結束,有寫明當然比較好,這樣版主也不會忘記傳答辯像他的案子,版主都討論過好幾輪了,也有2個判違規了才想到要傳被檢舉者答辯,被檢舉者也沒答辯意義了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