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下面那篇申訴案代碼是有關liam1984,在政黑版主動抓案來判的公告
其中公告內三篇文被判2-2沒有四十字
公告內寫說
心得是後面補的(實際上一開始就有)
但以沒有照預設排版格式把心得放在最下面
隨便打在上方,判警告
當初我就看這案就覺得有問題
版主對轉錄新聞分類的四十字心得擺放位置都要強制規定嗎?
不知道版主對此的理解是什麼?
如果沒錯的話,可以回答一下嗎?
我只是想知道未來我的可檢舉標的文會不會變多而已
至於他的申訴期已超過七天了
不重審也沒關係就是了
https://i.imgur.com/bBY8VWE.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