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板的好文章
有些事情重點就是看法官的理由是甚麼
吵來吵去 其實跟老百姓一點關係都沒有啦
別人吃麵 別喊燒~~0.<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HWYm_lP ]
作者: deann (全新的開始)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有沒有「實質影響力說」的八卦
時間: Thu May 2 17:05:00 2013
法官在認事用法的時候,的確不需要以國民情感作考量,但是要思考判決後,
對未來社會在類似此種事件的影響,也就是法官的判決其實是形成一種無形的
將來約束人民行為的規範與準則,合先敘明。
其實本案最大的癥結點要認定就是 "林益世的行為有沒有構成貪污,無論既遂或未遂"
就國民感情來看,林益世是個貪官,所以法院竟然不以貪污犯論處,而造成輿論公憤。
就林益世本人來看,他認為運用自己的權力跟關係作選民服務是合情合法,
收錢辦事也是理所當然跟歡喜甘願。
所以就要回到貪污罪所要保護的法益到底是什麼,學說上是指"公務廉潔性、公眾對公務廉
潔性之信賴及維護公共行政之公正與公平" "執行公務之無收買的可能性"及"執行公務之
純正性" 上面講的都很學術,簡單來講就是 林益世的行為有無涉及公領域之範圍(公務)
很明顯的本審法官認為中鋼只是一間民營企業,所以林益世收錢關說的行為不涉及公領域
舉個極端的例子,法官對林益世收錢關說這件事情看法,跟林益世收錢幫隔壁小馬跟小金
說媒牽姻緣沒兩樣,只是林益世跟小金的父母說,你也知道我是立委,你如果不把小金
嫁給小馬,你以後應該會很難過喔" 就這點 法官認為有利用職務恐嚇他人。
在法官的眼裡,中鋼爐渣契約並非使用政府採購法去招標,而是以私人間的契約,
就跟上述說媒沒兩樣,所以林益世並非在公領域方面收錢,所以不構成貪污、
邏輯就是這樣,但法官疏忽一個問題,就是實質影響力的範圍,也許在林益世當立委的時
候收6300萬這事可以說是利用自己政治實力影響,但在索賄8300萬這段的時候,他的確
是提及了自己可以怎麼樣控制中鋼中聯的人事,而且也因此從6300萬的服務加價到8300萬
,身為一個已經是行政部門的高級官員還有這種價值觀,是應該被處罰的。
但法官因為心證去排除了這段錄音的影響,但這錄音卻已經深深影響了全台灣人民的心。
所以最不能被接受的就是,林益世當行政院秘書長索賄這段竟然是被認定為無罪。
有沒有索賄的事實除了錄音帶以外,我想證人陳啟祥的證詞也應該很重要的關鍵,
但索賄這種事情你本來就很難去舉證,有這樣的錄音帶(除非真的是變造移花接木)
就算證據有些瑕疵,也應該足以去讓法官形容林益世有無構成貪污的心證。
我對二審司法其實是更悲觀的,林益世應該可以全然獲得無罪的可能性很高。
這次判七年,也只是順應民心不能判無罪,因為在法官的心理林益世的行為只有道德
的問題,並不該當被處罰,收錢辦事合情合理,別忘記當初司法界也有一個案子是
某最高法院的法官之子的車禍案,所以利用關係而影響決定如果法官自己認為是有問題
的話,那很多法官可能都會變成階下囚了。
只能說,DPP在法官眼裡不太懂得作人處事,常被判有罪重罪也是理所當然(  ̄ c ̄)y▂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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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ufo15526368 (59.104.188.66), 時間: 05/02/2013 17:22:03